我进单位两年了,现在在哺乳期,由于压力比较大,家里事情也比较多,想辞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2005年3月至2007年11月在江苏一家电子公司上班(甲公司),后来由于我公司把我所在的事业部转包给了另一家公司(乙公司),我还在这个事业部上班,从2007年12月起都是乙公司发给我工资,但我是跟甲公司签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由于我要求提高我的劳动报酬,甲、乙两公司均不愿跟我继续签定合同。请问我现在离职是否可
本人是09年4月22日结束哺乳期。但公司在09年3月16日让我签了,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通知书,也就说4月22日我便下岗了。本人是04年6月进入这家公司的08年4月22生了宝宝。之后应该是08年8月重回公司上班的,但在08年7月底接到公司电话说要解雇我,后来我便提出的赔偿问题。公司计算后不愿意支付赔偿金于08年8月17日回去上班。但
企业毛某,女,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合同应与2009年6月24日到期,但因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并生育一子,因此,又和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女职工,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哺乳期截止日,合同终止,如果在哺乳期到期日,公司临时通知不向和她签订合同了,请问除了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外
企业毛某,女,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合同应与2009年6月24日到期,但因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并生育一子,因此,又和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女职工,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哺乳期截止日,合同终止,如果在哺乳期到期日,公司临时通知不向和她签订合同了,请问除了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外
公司合同期满时,发生调动且调入一家子公司,若选择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由于公司调动,调入另外一家子公司,公司名称、办公地点都发生变化,若不去,选择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与单位签定两年的合同于2008年年底到期,可当时我正处于生产和哺乳期 合同就延迟一年到2009年的年底哺乳期结束。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法里有相应的条例吗?
我是05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工作,09年12月请产假,孩子是10年1月7日出生,今年4月25日产假到期,5月份单位通知我到外地去工作,我因为孩子小不能去,9月份单位通知我被解除合同了,我想请问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单位能与我解除合同吗?因去外地工作我不能去我也不想上班了,我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吗?
我是武汉一家较大英语培训机构的员工 因未能通过单位组织的技能考核 单位通知让我以“主动离职”的方式辞职 我在单位从入职已满一年 请问我是否能多 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单位此行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