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这个条例里的内容是真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农田被征用的赔偿:2011-3-1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全国都实用吗
本人是福建宁德寿宁农村的一个农户,现由于水田被政府征用。当时是我哥与对方签订合同(2011-1-17签订的),当时签订约为10.7亩,39元/平方米。当时,我也不知情。我哥与我是属于两个户口簿的。现在,我的部分水田能否依据2011-3-1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要求征地方按此条例内容进行赔偿5.35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有没有这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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