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签定财务协议,未公正,未加名,是否有效或可以撤销协议
婚前我个人有一套房产,婚后老婆提出房产分她一半,而且不分就吵,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考虑,与老婆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房产的50%归老婆所有,但是未做公正,也未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现在由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这个协议是否生效?可否撤销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因为老公犯了错,然后我和老公签订了一个婚姻协议书。里面包含了一些我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关于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权)。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我的权益。请问只是我们两人签字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另外我想单独立一份遗嘱:内容大概是如果我出现了意外去世,我们的婚内财产属于我个人的部分我希望由我父
婚后夫妻无感情,女方出轨,双方协议女方净身出户离婚,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婚后夫妻无感情,女方出轨,双方协议女方净身出户离婚,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