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他要请我先把我们共同的房产证给他,按约定房子给他,我和小孩的抚养费以及其他共12万元,他给我现金,因为他拿不出钱来,所以他要求我先把房产证给他去贷款给我钱,请问如果我给他了而他会不会不给我钱,如果不给我可以根据约定找他要到钱吗? 我没有太大的把握,所以一直在犹豫是否可以给他
我于2010年1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定金的时候签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是中介拟的,我们买房时通过中介,当时说好由中介帮我们办理相关手续,因我们不懂),当时我提出交房时要前户主把他的户口迁走,因我要迁入,中介和前房东都说这个简单,这个好办,直接迁他姐那里就可以了。我也没有在意,就说方正到时候要迁走哦。但是
律师您好!本人在私营的旅游公司上班,月底要签转正合同,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提出签两份合同,一份对外,一份主要规定必须干满一年才能离职,不然不给离职或金钱处罚。请问这种对内合同有效吗?我若签了,到时候不满一年离职,公司能否用此合同约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