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4月由于订单量大所以周六、周日全都上班,等到订单少的时候在安排休息,这样是否合法
我们公司业务很忙,我已经有半年没有休息了,可是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时间全部都调休,这样合法吗?现在已经7个月的周末调休了(96小时),如果没时间休息法律上是否可以约束公司支付加班费?我在江苏昆山上班
我是上5天8小时制的行政职员,因工作关系,需要在周末上班。 上个月我周末加班,事前同意算加班费,但事后上司要求要换休,本人不同意,认为公司需要支付加班费。发工资时没有支付周末加班费,本人也没有同意换休。请问,我该怎么办? (公司对周末加班换休或算加班费没有明确规定,其他部门算加班费的比较多)。
我公司因订单不稳原因,上周周二,周三让员工调休两天,周日照常休息,第二周订单增多,安排周日加班,员工集体不来,可否算旷工处理,或者是按照正常工作日扣除一天的工资?
我们公司经常安排审核员周一到离上海4个小时路程的地方审核,而且必须周一的早上九点要到达审核地点, 那就审核员不得不周日就出发。我们很多审核员一年四季除了周一至周五在出差外,2011年又40多个星期天是不得不为赶星期一的审核地点而出发的。并没有换休也没有加班费,这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第44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到公司工作两个月了,做的是办公室文职,工资本来就是比较低的,而且是单休。现在工作两个多月了,公司是私营的,说是试用期不给我们买保险,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有周六周日都上班的情况,但是是没有双倍工资的,按正常工资算。我是应届毕业生,如果我离职要怎么维权,如果公司在试用期过后给我买社保,我离职后可不可
你好,我们单位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上周单位安排我们上班,可能算加班,没小时十块钱,说是加班一律十元一小时,不分周末,节假日什么的,再说我的工作都做完了,让手上没工作的去帮别的员工,所以我要求交通费给报销,单位就说哪都没那种事,还开会批评,这样对吗?
春节公司从22号开始放假,因为我的加班调休假很多,所以从10号就开始申请调休,与春节的假期连了起来。 调休时遇到一个问题,因为调休中间跨过一个周末(14、15号),人事说,周末两天也要算做调休,也就是说要用我的调休假来填补周末两天,即本应享有的周末没有了。人事给的理由是,婚假、产假等休假都是按照这种方式来
工厂单方面降低周末加班费;周末拒绝加班被称旷工;辞快工要扣半月底薪
如题,请懂这方面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不要自以为的答案 去年春节假前工厂通告:新年开工工资按劳动法计算(深圳新出台的) 但是今天(2012年2月18日),工厂告知我们,周末加班和平时加班加班费一样,请问这合理吗? 周末拒绝加班,被称旷工,辞快工要扣半月底薪,随意罚款(迟到,丢失物料等等,很多同事都被随意罚款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平常上班时间超过10个小时,周末要上12个小时,这些都没有给加班费,合
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上了12个小时不给加班费,平常上班时间超过10个小时,周末要上14个小时,这些都没有给加班费,合法吗?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950元一个月,我上了9天后辞职,他只按800元一个月算工资,我是做手机销售的,还不给提成。公司的这些做法是合法的吗?我应该如何算要求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