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务院总理讲话说2009年10月1日乡镇卫生院执行绩效工资为啥现在没执行,是省市领导不执行中央决定吗?时间已过4个月了,怎么没消息啊
我是1948年8月的生日,因为个人档案中有一张表参加工作写的是1949年8月的生日,(档案中仅此一个表,因当时那个年代填写要求不严格,还带有8与9的反复改动,)其余所有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均为1948年8月,现准备办理正式退休了才发现,请问我按哪个政策办才对.能否按去年的办理,补退休工资,也能赶上今年北京市一月份长工资?还是现立
契税政策的变更,按国家财政部的执行还是按的居市政府的通知执行?
契税政策的变更,按国家财政部的执行还是按的居市政府的通知执行? 比如说国家财政部2008年11月推出政策,某市政府从2009年2月份通知执行这样合理吗? 我是2009年2月3日签的住房合同,庆市政府在2月6日以后的执行1%的契税合理吗?我的房子还在执行1.5%的契税合理吗?
我们是八几年参加工作的代课老师,为党的教育事业奉献了差不多20年的青春,2000年被清退,我们只能被扫地出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但听说党中央有给被清退的代课老师一定补偿的政策,不知道是真是假,所以特定咨询,请好心的知情者给我们提供一些信息
原告在没有购买房屋的前提下,诉讼请求为:解除三个被告签署的购房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如下:本院认为,居住权是一项用益物权,是为专人设定的长期权利,居住权人享有使用占有的权利;作为他物权,本身即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非经合法途径,所有权人不得对居住权人行使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或径行出售他人等的物
问如果工资勉强够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费用,而且还有几十万的按揭贷款(唯一的一套住房)。家里还有生重病的老人,小孩在上学......法院还能强制执行吗?而且从交警部门,法院,到检察院一致认为是冤枉的情况下(应前有逃逸车辆,其实有充分证据说明,而交警部门不愿去查找,让无锡高吉司法鉴定盛浩兴做了伪证)现在已在申诉阶
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还不能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剩余欠款债主是否还可以继续无时限的追讨?
我与2003年2月在建设银行宝山支行贷款23万按揭购买蓝鸟轿车一辆《3年期,首付10万,含沪车牌》。此后由于个人原因无力偿还,于是建设银行宝山支行在2003年8月起诉到宝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后确认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无偿还能力,也其他财产,所以决定将我按揭购买的蓝鸟轿车强制执行并通过拍卖后
问如果工资勉强够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费用,而且还有几十万的按揭贷款(唯一的一套住房)。家里还有生重病的老人,小孩在上学......法院还能强制执行吗?而且从交警部门,法院,到检察院一致认为是冤枉的情况下(应前有逃逸车辆,其实有充分证据说明,而交警部门不愿去查找,让无锡高吉司法鉴定盛浩兴做了伪证)现在已在申诉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