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骑电瓶车在国道的人行道上直行,对方集卡车同向行驶于贫路口穿越人行道转弯,我避让的同时并示意该车司机,而对方并未减速或停车,导致我避让无效发生事故。我应声倒地,人受伤及产生相应财产损失,而对方仍未立刻停车查看伤势,仍一味前行驶离事发现场,致使我倒地时被抛出的皮包被辗,造成包内物品损失……肇事者见我有追赶之意,方停车过来问伤势,说是愿意赔偿相应损失(而当时现场已被他破坏,他当时已驶离现场很远,若再转个弯已在我们视线之外;且手机被摔得自动关机,旁边又无电话可打;而对方人未伤,手机正常却未报警,并让我不用报警称他愿理赔,先去修车)。待我离开现场去修车时,对方又耍无赖称责任在我不在他,称车子不修亦可,理赔不下未作任何赔偿即当场驾车离去,事后又称只承认事故不承认损失,说是你报警好了。因中途发生车祸,等我处理好东西等相应物品后,再辗转到交警队报警时,处理人因是事后报警不愿插手,既未叫来肇事者,也没细加详察情况,仅凭未在现场者一句话,即当场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报警时尚有迹可循,又有多人看到),称责任无法认定。因已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地方称要由处理人来处理,不便接手;而处理者却说下达责任认定书是最后程序,事已处理完。如今已事隔多日,作为受害者我该怎办?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难道不用管事故责任在谁?是何原因导致事故吗?1、一方过错导致事故;2、当事人的逃逸行为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才无法查证事故事实;3、又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之嫌……4、当事人在事发现场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物资;及时报案及协助调查取证的义务,而对方均未做到……如果肇事者这样也可以,公民还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这样也行得通,岂不与我们国家的立法宗旨相背?!求助!急!望各位高手不吝指教,非常感谢!顺祝春节愉快、事事胜意!
交警队做出拘留后,肇事者拿出10000元押金,获释放,作为受害者如何维权?
妻子被车撞了,住在医院,医疗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如今肇事者被拘留,拿了10000元押到交警队,车已扣了,如今人已释放,医疗费已经花了7000元,自己已经垫付不起,请问律师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10000元是给伤者的医疗费还是其它费用?
父母是否有权利限制成年子女的人身自由和责令其做人流堕胎?遇到此事该如何维权?
女方父母一直反对在外地工作的女儿与其男友谈恋爱,可两人感情很好,也早已同居两年。最近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就想能够早些结婚,于是女方就回家和父母商量,希望能够说服父母征的家人的同意。可是没想到回家以后却被父母扣了起来,把钱和手机都没收了,看着,不准打和接电话,连上班都不让去了。并且责令女方将小孩打
同时有两份劳动合同,请问哪份有效?同一公司名字变更,不承认之前的提成如何维权?
您好,很荣幸向您咨询! 我现在一家培训公司上班,是那里的教育咨询师。这家公司是一家在国外上市的培训集团的下属公司。我从去年7月份开始至今都在这里上班,做咨询工作(即销售)。每个月都是销售月冠,业绩很好。 在去年12月份的时候领导换了(并未提前通知员工),1月份新的公司管理员开了全员
您好,我是某公司科员,最近公司要求购买一些电脑服务器,共四台,我在淘宝网上找了一家信誉100%的卖家,用旺旺和他谈好价格后,按照双方约定的地址发货、付款到支付宝,由于是春节前期,正值春运来临,货物发出后,我曾几次上网查看物流,但最初是查不到,卖家解释是春运期间物流紧张,走得慢,我相信了,又过几天货物发出
叶某的户籍为农村户口,但随其家人在城市里长期居住长达6年之久,在城市居住期间于2010年8月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之前,死者的妻子与另一交通事故方的父亲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按农村标准计算的赔偿款),协议未履行。在签协议时,死者有一成年子女未在场,且未在协议上签字,另一方其本人也未签字,只是
我想做来料加工,这是他们的合同样本,我想问一下这样签有效吗?发现受骗后能以这张合同维权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加工承揽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签定本合同。 定作人(甲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产品生产计划单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您好,本人近期通过劳务公司找工作,后来面试进去后上班第一天发现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待遇方面都有各方面的不符合劳务公司当时对我说描述的情况。而且我在进公司之前再三对他们说过如果有不符合他们所提供的情况特别是上班时间的我是肯定不能做并要求退款的。后来我通过电话联系劳务公司对他们说明情况,要求退款,没想到劳
30多年的土地没有了我们该何去何从?去年我们西连河村土地被格力电器征用,现如今补偿款已经到位,即将发放,但是村里制定了土政策。让我们这些在高新区成立之前就迁入本地的村民无法享受补偿。我父亲是1979年在西连河村落户的,我母亲是西连河村人。在此已经生活了三十多年土地也种了三十多年,宅基地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有。
在08年1月1号,承包户岳成浩承包了我们村民小组108.62亩土地(账面上的面积)种植桃树。承包款原来700元/亩,根据合同上说粮价上调每公斤为0.05元,由乙方支付粮食差价60%,即每亩15元3年一调整封顶为1000元和口头承诺每斤稻谷涨一分,每亩增加10元(村民小组成员都知道)有所不符。08年的粮价是0.95元/斤,10年的粮价在1.3
你好! 我在购房交完定金之后,发现我所购房小区外将有一条铁路修建,房地产商在宣传时一直隐瞒这个事情, 请问我是否能拿回我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