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征地拆迁,对县某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上级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我起诉可以吗?
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复议机构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但我认为其理由不成立,请问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吗?谢谢! 又请问:1.不予受理通知送达时间是2012年3月27日,我拟于4月10日起诉可以吗?2.不予受理通知单未告知诉权和起诉时间,法院会受理吗?
对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哪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那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服的可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它属不属于县级以上的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否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 谢谢! 那对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省政府复议后,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算不算是再复议?
仲裁书下来了,我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没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我没有合同,工作时间十五个月,不支付双倍工资,没有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只有经济补偿金。我是被单位辞退的。
我在一家民营医院工作,无故被辞退后申请仲裁,仲裁委说属于人事仲裁,不予受理,我因其他原因15日没起诉到法院,现在已过了2个多月,还能向法院起诉吗?法院受理后会不会以超过时限驳回请求? 据仲裁委的人说本地区没有设置人事仲裁这个部门,只能到法院起诉。
工商局被骗为诈骗犯重发了同一注册号不同法人名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造成两张执照同时有效的重大明显违法,现人申请权力机关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宣布自始无效。有否复议期限?具体法律依据是哪法哪条?
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请问当
各位律师:本人有个法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男方于2001年11月背着女方将寄养关系的小孩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单方确定了女方与小孩之间的母女关系。2004年7月双方协议时,男方对小孩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一字不提,抚养小孩一栏为“无”字。离婚后,小孩随男方生活。2006年5月,女方
2009年3月16日劳动仲裁委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10年10月2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过了起诉期限
上级法院受理了再审申请,一审法院可以中止我的另一起有联系的民事诉讼吗?
上级法院受理了再审申请,但并没有决定再审,可是一审法院中止我的另一起有联系要求赔偿的诉讼,这样合法吗?是否间接属于中止了我的生效判决的执行权呢?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下级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在查清事实的基层上及履行了合法程序的前提下自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