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集体有自留山一块 ,9月25号政府发布土地收储公告,小组代表在民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样在9月25日这天,签订了自留山租赁协议,协议内容并未公开.现在小组代表口述,此自留山已经出租给常某某,地面附着物归常某某所有,并且要求村民赔 常某某 30年的损失.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合同或协议能有效吗?村民如何维权?
10年前我(李某)将自家兄弟三人的共计12亩耕地租用给同村村民王某用作农家乐餐饮业,现在合同即将到期。由于家族内部协商想把耕地收回自己进行生态农业养殖,因此想终止同王某的土地租赁合同。但王某以合同条款“租赁期为10年。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王某)不愿租用,要对此地进行复耕;如果愿意租用,其用地租金应按粮价
合同上写了双方盖章回传后才能生效!下面又写了一个自收到订金当日合同方可生效,到底遵循那个生效日
村里一个人想承包我家土地,只有我爸和他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面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也没有盖公章,公证过,请问如果对方偷偷卖了我家土地,这份合同能不能成为追回土地,提起刑事诉讼的证据?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当事人没有签字,只有手印,户主也没有签字和手印,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当事人没有签字,只有手印,户主也没有签字和手印,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人也没有签字和手印,而是合同承包人确写另一个人的名字,这份合同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