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农村从事的是水电安装工作的,无从业证件,现年62岁。2009年10月4日,有本村村民许某,来叫我去某厂进行钢棚结构安装照明灯工作,进行工作的共有三人,为许某、李某和本人。我们在安装施工的梯子为厂方提供的活动升降架,不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意外,由于自动升降架的轮子被不平整的路面卡住,李某用力一推导致升降架倒翻,我和许某二人在5米左右高的架子上掉下,导致本人与许某摔伤住院,本人情况为腰椎顿挫性骨折和左脚踝骨折,时间为上午9时左右。事故后,因厂长在外办事,所以有厂长的姐姐和姐夫把我们送往医院就诊,其间并未通知家属,在拍完片做完初步检查后,才有我自己拨通电话通知家属赶赴医院。住院期间左腿上石膏,腰脊柱需平躺修养,至少三个月不能起床,大小便需护理人员帮助,日常吃喝都不能自理。后在本人要求下,我于10月15日出院,回家进行休养,住院期间共用去医药费5000元左右,都由厂长支付。在家休养期间,本人生活都由家人照顾,其间有五次自己叫车赴医院复诊,共计医药费2000元左右,现都由自己垫付,并且厂长只派其姐在本人出院第二天来看望过我一次,然后便不闻不问,音信杳无。现在本人情况为能够简单行走,但上下楼梯仍需帮助,并且明年是否能工作仍未知。现想与厂方就此事讲一下赔偿事宜,但厂方态度却十分拖沓,不知我这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谢谢专家们多提宝贵意见。
我是浙江萧山的,不知道像我这样的情况,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还有我和厂方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不知道算不算雇佣关系?
甲方:xxx 性别:x 民族:x 年龄:xx 身份证号:xxxx 户口所在地:x 市 x 县 x 镇 x 村 x 号 户口性质: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
我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孩子绊倒造成左肘骨折,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已痊愈,医药费学校支付,现在孩子保险已到帐,学校要求把保险费交回,校方认为医药费有他们出的,保险费应该冲抵医药费,还说咨询过校方律师,可我也咨询过啊,校方看护不当医疗费理应由校方承担,孩子保险是家长为孩子买的学校里统一入得意外伤害保险,归属
甲乙两人发生矛盾,甲在情急之下用脚踹门,门的玻璃破碎,伤及无辜的丙。甲的家长同意赔付全部医药费及打车费,但丙的家长要求再赔付误工费,孩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乙是否也要承担些责任?谢谢!
我母亲于2011年7月27日晚死于工厂内,经法医鉴定是由于遭到电击身亡 我和哥哥都已经成年 家中尚有爷爷奶奶 我们应该如何索取赔偿 我们是陕西的 我母亲是黄岩出事的 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索取赔偿呢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甲方想买乙方树木,乙方雇佣丙方挖树,丙方雇佣工人丁,在挖树途中,由于吊车故障砸伤了工人丁,工人丁想要告甲乙丙,要求赔偿费用,请问一下,甲方有没有责任
1.您好,我想问一下因为店内瓷砖掉落砸伤了人,医药费都是我们赔付的,只是头上一个缝了3针的伤口,对方没住院,而是住在酒店,如果对方想让我们赔付期间的住宿费,您觉得合理吗?2.除去医疗费,赔偿范围应该是多少?我们应该赔付的项目包括哪些?谢谢!
甲方想买乙方树木,乙方雇佣丙方挖树,丙方雇佣工人丁,在挖树途中,由于吊车故障砸伤了工人丁,工人丁想要告甲乙丙,要求赔偿费用,请问一下,甲方有没有责任
我母亲年龄大了,耳朵有点背,周五中午她去学校门口接孙女,顺便在门卫处咨询了一下放学时间,她刚好站在自动门道上,门卫关门时候没给母亲说清楚,所以就这样门卫用遥控器启动开关,门从母亲的脚上砸了过去,母亲大叫一声后门卫又用遥控器把门开了回来,有一次砸过脚面,像这种的案件,我们受害方该找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