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23年,现在交了辞职报告,听说自己辞职就什么都没有.这家企业只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才算加班费,平时周六周日加班以及晚上加班没有加班费,只发一张4元的用餐券.对这样的违法事实行为员工都清楚,但是没有书面证据,能不能认定企业有违法行为.
我辞职后能得到哪些赔偿?
工伤过后保险金为什么单位代扣了?自己主动辞职能不能获得一次性赔偿?
我在对施工例行质量检查的时候 不慎从高处坠落(临时扶梯是细钢筋焊接的), 受伤后就诊与上虞市人民医院,住院过程向单位借款4.1万元, 实际医院医药费用花去3.9万元, 住院过程请了陪护,陪护人员的伙食和营养费用自己掏的, (六个月陪护费加营养费自己花了3万左右,但是之前没有受伤经历,没有开发票), 出院以
我爸今年47,还差3年就可以内退。 现在我爸想买断工龄,自己用这个钱弄个门面,做个啥小生意。 但是听说现在国家不允许单位给员工买断工龄,据说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不知道真的假的?要是员工自己提出的买断工龄可以吗? 我爸87年到97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工作,98年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寿险部门和产险部门分家,
我从1998年----2006年在粮站上班,2006年粮食局要求买断工龄,我没有买断,粮食局然后让我把自己的档案提出去了,说现在单位没有人管档案了,如果你不提出去,到时间有可能连档案都找不见了,然后给我开了个介绍信,没有地方接受,档案现在我还拿在手里。 1、我没有买断,是不是应该拿我的补偿款? 2、我没有买断,又没有
律师您好, 1、我单位现有一份文件,只要员工自谋职业,提出申请,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要求要自谋职业的员工写书面申请,请问,我们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我是陕西黄河制药厂的一名职工,我是97年进入单位,2000年办理的停薪留职,在办理期间养老金一直是我个人缴纳,直至07年单位给缴纳。现在单位破产把厂区地皮卖掉给我们职工进行买断,给我榜上核算的金额是38000多元。这其中还包括我的医保补贴14000左右。单位只给买了养老没有卖过医疗。不只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咋办?
我们是87年在农行参加工作由于金融体制改革我们被迫与2000年买断工龄,当时单位没给我们交养老保险现在我们能否要求单位给我们补交92年到2000年的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