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某政府纪检部门投诉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因为投诉中涉及的一个问题不是纪检业务,但是由这个单位先行进行了处理,纪检部门给我发了一份《受理告知书》,告诉我:其中关于人员的问题他们已经受理了,第二个业务问题已由他们单位在前期进行了处理。办理人员告诉我,这是因为受理告知书是盖了单位的章,不是纪检部门的章(这个单位是个处级单位),所以他们连第二个不属于纪检业务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告知。我认为这样不妥,所以在《受理告知书》上写到:本人只接受跟纪检业务相关的问题的受理,请贵单位严格按要求查处。所以,在这里想请教专家,我这样写有效吗,能够认为政府部门认可我的意见吗?(告知书是一式三份的,另外两份他们留底的上也写上了我前面这个话)
法院判决政府支付我全部欠款,若不能及时还清,再支付我每月1分利息,后政府与我协商签定一份协议,其中一项是每年支付2万元,一项是待政府一幢楼房售出后,支会我全部欠款。现在政府每年只支付我2万元,楼房售出后也未给我其余欠款。请问,法院判决的利息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到现在是否还应该计算利息,有没有法律条款
学生间事故责任书因该怎样写,这样写有效吗?,还有什么好的意见,谢谢。
事故责任书 甲方:杨咏定同学 乙方:邬晨烨同学 2011年9月8日,下午3点30分在放学排队时,当教师整理好前面队伍,整理后队时,排在前队的甲方无故从后面推倒排在前面毫无防范的乙方,造成了乙方左手骨折。到现2011年11月底乙方的骨骼基本接融,但因乙方左手的骨折点正好在靠近关节的骨骼生长处,医生说随着病人的成长
政府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偷偷把农村户口改成居民户口,能改回去吗
2000年我父亲去世,2002年,政府偷偷把我和我弟的户口改成居民户口,未告知我们,2006因故才知道户口被改了,去找当地政府,好几次过后,才给予我和我弟低保,08年我母亲改嫁了,户口迁走了,我和我弟的户口也没经过同意就迁到孤儿院了,现在想改回农村户口,可以吗 ?
因一家人在外地打工,当地政府在户主和本户口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的户口改为了农转非,原因是大队干部欺骗家里80岁的老爷爷说办理了有好处,爷爷将户口簿拿给了大队 上交了乡政府,我们回家才发现,询问乡政府,区派出所,县户籍科都不给做出解释,也不受理,请问我的权利改如何受到保护
结婚证是否有效,我和我女友在一起差不多一年,当时对方父母不知道。我们通过关系去政府办理了结婚证,
现在对方父母知道次事情后坚决不同意,要求分开,请问次结婚证有法律性。如果和和她分开要该怎么做?关键麻烦的是现在已经怀疑5个月10多天了,想了解次事的严重性和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希望得到全面性的回答,谢谢,,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县政府下辖的企业单位签订一份合同,因对方过错给我造成损失,我起诉到法院,对方仍以原单位名义应诉,经法院判决赔偿我损失后,对方以营业执照注销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请问我该怎么办?
职工为了维权上访到旗政府,内容是有人利用假破产的方式非法侵占国有资产,而且事实清楚,有理有据,非法侵占的同时也侵害了职工的共同利益(职工什么都没有得到就被事实上的悄悄地开除了厂级,他们是国营职工),政府对此重大事项,既没有实际调查,也没有听取职工们的意见,却按照他的下级单位出具的所谓处理意见原封不动
我们是组长的选举。我们的选民是200人,当时选委会数了200张选票进行发票选举,剩余了2张票,当场撕毁,投票完毕后,清点票数是200张,所有选民也都领了票,没有没领票的选民,点票后,一方101张,一方99张,公布101张当选。当选后另一方提出票据不对,要求重选,是否能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