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结婚后,各自己家里出一半的首付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处理,如果我不要房子,可以让丈夫给什么样的赔偿,如果法院判了,但他没钱给我,那我又该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协议里商定:13岁半的孩子由父亲抚养,但因为当时父亲无条件带孩子生活,孩子暂跟随母亲,由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在女方再婚之前,房子由女方居住。 现在孩子父亲准备再婚,以无力支付1000元生活费为由,要求孩子跟随自己并要求卖掉房子由双方平分,但孩子不愿意跟随父亲。女方搬出房子后将无处居
2003年由男方贷款买的房子,2006年7月结婚后共同还贷,并在2007年10月将房贷一次还清(2万),并且这两万是用我的工资和陪嫁前还的,由于当时感情好没有考虑到离婚所以证据没有留下,只有一张全部还款的单子,日期是2007年10月16日。到2011年7月结婚满5年,离婚后房贷如何分配?
办理协议离婚时,有一处房产因故(尚未办理房产证,登记处的人讲:没有房产证不予处理)没有在离婚协议上进行登记,现在房产证已经办好了,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咨询是否可以将这处房产的归属再加到离婚协议中时,对方答复:必须到法院进行登记,民政局不能在离婚协议中再作任何的修改。 请问:该处房产必须要到法院
孩子才刚满月,我想离婚,我去年研究生毕业,目前没有正式工作,临时在社区工作,LG在国企上班,铁路建设单位,经常出差,去年8月买了我们自己的房子,总价50万,其中10万是我们结婚收到的礼钱和他大半年的工资,我父母出了10万,剩下的30万都是借的。今年他父母各出了5万,我们把房子装修了,他父母十几年前就离婚了,这种
2006年底筹备结婚期间,共同出资(她1万,我5万),以我名义首付6万和贷款8万买房,次年结婚,我家里帮提前还贷3万,共同装修,共同还贷(其实是我一人),一直未办房产证,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房产该如何处理? 婚前的首付是共同出资的(她1万,我5万),但是以我名义首付和贷款的 请问这房产是我的?对半共有的?还是按出资额
2006年底筹备结婚期间,她出1万,我出5万,以我名义首付并贷款8万买了新房。次年初结婚,我父母帮我提前还款3万,双方共同装修,一起还贷(其实是我在还),一直还未办房产证,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房产该如何处理?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现分居两年多,如果在分居期间男方私自将房子卖掉或者将房产改在他人名下,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果男方不肯支付又怎么办呢?
夫妻分居十年左右,妻子不愿回来居住,现提出离婚要求精神补偿和房产分割,我该如何处理?
夫妻分居十年左右,妻子不愿回来居住,现提出离婚要求精神补偿和房产分割,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