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07年8月17日买了我的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的单位团购商品房,首付是购房款的90%。口头协议,我付了2001900元。2011年3月他们单位统一为对外转让房屋购买权的人办理房屋更名手续。4年过去了房价上涨了许多。但是我的这位亲戚反悔了,不同意为我办理房屋更名手续,我咨询了法院的法官,法官说;"因为她当时将房屋购买权转给我时没有经过对方单位同意,属于缔约过失,我想请教律师专家们这是属于缔约过失?还是违约过失?
问题补充:更正:首付房款是201900元。
他们单位工会为我开了一份证明,内容大意是: 2007年8月我局工会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团购居民住宅协议,当时我局工会只许内部职工购买,因部分职工已经将房屋购买权转让给外单位人员,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3月经研究决定为所有对外转让房屋购买权的人员办理更名手续。根据转让人和受让人的通知,已为一百多户外单位的房屋受让人办理了更名手续。因我单位没有接到职工某某人的通知,故没有为我办理房屋更名手续。
有的法官认为根据证明的最后一句话:“因我单位没有接到职工某某人的通知,故没有为我办理房屋更名手续。”可能是缔约过失。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成立前若一方“违约”怎么处理?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吗?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成立前若一方“违约”怎么处理?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吗?
签订了就业协议 协议上规定违约需交违约金5000,我现在想回自己家乡的公司,去违约,公司要求赔偿5000,请问下 我要交违约金吗?能说具体点么
我是租用方.我与出租方签定了2年半的租赁合同.由于合同本身是由出租方起草,当中只有租用方的的违约约定,没有出租方的违约约定.现出租方想单方终止合同.请问:租用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可以,那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我女朋友是2011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在学校2011年11月份的双选会上和一个事业单位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说需要到该单位工作8年,如果违约,按每年5000元的违约金赔偿。具体上班和档案等办理时间再通知。现在是2012年1月底,该单位通知尽快把户口喝档案调过去,但我女朋友考虑后不想去该单位上班了,就现在的情
我是12年的应届毕业生,之前和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规定违约金5000。我和学校各持一份完全的三方协议,单位那份还没有学校盖章。单位要求我马上开始实习,直到毕业,差不多要实习六七个月,我觉得不合理,并且我因要做两个毕业设计,没有时间。为此要求缩短实习时间,单位不同意。说要是不能按时实习就解约并要求我支付违约
律师,你好。我收到一家公司的聘用通知书(offer letter),上面说"签完本通知后,双方已达成初步的聘用意向。如在您到本公司正式工作前,我公司决定解除聘用,我公司将赔偿给您一个月的薪金。同样,如您未按时到我公司报到,您也须向我公司提供一个月薪金的补偿金。"请问如果我签署了这份通知书,我未到岗,我是否需要赔偿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公司在协议背后贴了一张关于违约金的纸条,而且盖了公司印章,来到公司公司叫我签字,我只是在公司的那份三方协议违约金上边签字了,在自己手里和学校的都没有签字。现在想要离职,是否要赔偿违约金,谢谢您的指导。
我是2011年大学毕业的,毕业之后签到了一家国企发电公司。当时按照规定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实习期(试用期)一年,一年后转正。由于我们自己的电厂还没有建设完成,我们被派到了外地的一个老电厂现场学习经验。走之前又在公司签了一份培训合同,期限为一年。当时没有管太多,觉得公司不错,而且就一年,签就签了。 到
我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11月份与一家公司签约,试用期工资1800元,转正后2000元。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000元。2011年12月,我进入该公司工作,已经工作四个月了,一直工资就是按照1800元发放的。现在公司有招聘到两个人来我的岗位工作,公司向我提出转岗的要求,我不想接受。那就这种情况,我可以保障那些权益呢?请相关
我现有一店铺转让,已和下家签署合同,转让金分2次支付,第一笔转让费已经支付,可马上就要到第二笔转让费支付时间了,下家似乎有所拖欠的意识,我们合同上写明逾期支付第二笔转让金视为违约不退还第一笔装让费,那请问他逾期不支付我该如何操作,合同到时间视为作废了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不退还第一笔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