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和平和平村委老街子村民小组村民,共24户,120多人,有41亩优质保水田(基本农田),我们祖祖辈辈是靠这41亩“保水田”生存度日,这41亩保水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承包给了我20户村民。2002年,屏边县和平乡政府为小城镇建设要征用这基本农田。在未经法律途径取得批文的情况下。采用先斩后奏的办法,在农民的农田上拉土填土。在全体村民的反对下,其省·州的报批手续才于2004年2月23日和3月12日办理下来。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是水田(见2004)18号文件,然而,省国土资源厅批示的是耕地[见云国土资源(2004)15号文件].我们这些申人认为,省国土资源厅已严重违反了土地基本农田的报批程序。省国土资源厅取代国务院,把“基本农田”41亩批成了土地,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害农行为。同时导致国家基本农田面积的缺失。并且这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120多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侵犯20户村民的合法权益。当时集体上访但上级都是官官相互,四年来,老百姓多次找有关部门,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此案如石沉大海在上访的道路艰难,精力财力难以支撑,问题又得不到解决。这时村民不得不向黑暗的政府违法暴行下低下了头!强行占地不行也得行,有很多村民为了生计领取了不得不领取不合法的土地补偿款。 一直到至今我家也是在上访无助的情况下要去领取自家基本农田的征用补偿款,我爸去乡政府领补偿款,乡长说我家的没被征用,征用名单没有我家的名额所以领不了。但事实我家的基本农田两亩多都被占用。我家有土地承包本。带去给乡长看了, 他不给予处理,我爸跟乡长说不处理就上访,乡长又说不要上访了过几天在跟你处理,过几天找乡长,乡长又说在过几天。一直这样拖延,拖延过程中政府在不公开的暗中把我家土地拍卖了。在2月29号一群人就去我家地了施工,当时我一家本想去跟这些人说明农田的不合法性,劝他们暂时不要施工,去到地里还没说两句话他们一群拿着锄头,小锤,石块拳脚对我一家三人进行殴打,此时我和我爸都分别跑脱避躲,他们还追及其后说要将我一家打死。 想想自己家基本农田强行占用,拿不到任何补贴款一家都被打伤。到派出所报案,叫我一家到医院治疗好了在来解决。想想这社会真太黑暗了,自己遵纪守法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什么法制社会,什么法制国家?现在一家人都在医院治疗,一直无人问津,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垫付医药费用,现在没钱支付医疗费用,医院将要停药。现在自己真的很无助,希望各律师法律援助。谢谢!
我的朋友与人合伙租用基本农田40余亩,建设观水产养殖场,合伙经营不到两年,其他3人就退出股份,于2007年1月1日签订转让协议,以17万多元将鱼场的建设投资转让给朋友一人经营,转让协议签订后朋友支付了现金一万元,朋友在经营中发现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鱼场的建设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该由原合伙人中分管建设的人承担责
占用基本农田,建造违法建筑,收取租金,高某和周某犯有什么错误?
尊敬的各位法律专家: 2006年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朝阳村法定代表人高宜芳以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朝阳村经济联合社的名义,将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乔司镇朝阳村12组的约10亩基本农田的土地使用权以3500元每亩每年,出租给杭州友邦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荣财。 然后周某与高某又以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2010年底广西贺州黄姚古镇为了发展旅游业,旅游公司和黄姚镇政府征用我们村的基本农田,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丈量了土地。以水田3w3/亩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给村名。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就这样不再属于我们的广大村民了。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帮我们不失去我们的土地。谢谢
我们村的队长现在开全体村员会议说有开发商要征用我们一直以来都是要来种水稻的基本农田,我想咨询下,他这样是不是违法土地法的,还有就是如果到时村里过半数人同意,我家不同意,他是否有权强制征收?打官司能赢不?我应该怎么做。
邻居以子女多住房紧张为由强行占用基本农田(我们咨询了县国土局,经核实该农田为基本农田)建房屋,该行为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房屋采光、占用道路导致我们需要绕道而行)。我们向乡镇有关负责部门反映了,但是他们说现在的造势不大,要我们双方调解,他们只负责向上级反映。在我们的再三请求下相关部门也只是走走过
南平市政和县铁山镇政府未批先占村民耕地(基本农田)300亩的违法行为
尊敬的福建省监察厅 陈厅长 你们好! 我们是福建省政和县铁山镇大红村原尾自然村的村民,2010年,铁山镇政府以开发工业园区为由,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及相关部门征地程序强行征用我村民小组耕地,外洋公路下(俗名周屯洋)基本农田保护区300亩,其中我原尾村民小组80亩、李屯洋村200多亩。目前被镇政府强行填埋毁
我们这里有一农户不知是通过什么手段向本地农户征收了20多亩农田,并修建了一个斗场,请问对这一事实我们该如何向日葵上反映或举报?
们是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和平和平村委老街子村民小组村民,共24户,120多人,有41亩优质保水田(基本农田),我们祖祖辈辈是靠这41亩“保水田”生存度日,这41亩保水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承包给了我20户村民。2002年,屏边县和平乡政府为小城镇建设要征用这基本农田。在未经法律途径取得批文的情况下。采用先斩后奏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