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父母准备新购置一套住房,需借贷款,但他们年纪都大了,只能是我做为房屋共有人主贷。如不加我老公的名字,需要他出具公证后的放弃书么?如需要,公证费是怎么收取?
尊敬的律师:您好! 现有一房100平米,户名为子女,资金实为父母所出。现在需要把子女产权名过户到父母名下,请问这样算房屋买卖,还是赠与?应该怎么交缴税?它的税收有何不同?
律师您好!我父母生前没有说房屋产权归谁,但父母去世当天我们兄妹六人商定(有简单协议)房屋产权归多年一起与父母生活的我,我给其它兄妹每人三千。由于我非常相信两个哥哥的话,再加上我资助妹妹看病等情况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欠大哥的钱三千元一直没还上。 事隔十二年,我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了,两位哥哥想推翻原
母亲已去世,生前与父亲有一共同房子,有三子女。现房子要卖,需要三子女作放弃属于母亲生前的那一半房产的继承公证吗?请问房子出售子女一定、必须要做这样的公证吗? 父亲尚健在,房子产权人也是父亲,房子要出售,为什么还要子女作放弃继承母亲那一半房子的公证啊?子女又没说要分那套房子,直接出售就是了,不解!!请
买房时付一半的现金是我和父母一起付,产权却写的是弟弟的名字,我能否追加公证
2007年,我父母拿出自己的积蓄和我9年打工的钱,加上找亲戚借的2.8万元,一共12.8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价23.5万,产权人是我弟弟,贷款13万,贷款人是弟弟。2008年,我和父母一起,把向亲戚借的2.8万元还清。 2009年4月,我父亲去世。父亲去世时,我弟弟没有出任何安葬相关的费用。 现在我要求通过公证的途径,把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密云县城边上,婆婆家有两个儿子,(大哥及我老公),现在婆婆给大哥在城区买了楼房出了10万元钱,位于城边的四间正房(现在我们居住)婆婆说归我们了,以后拆迁等等与大哥没有关系,为此想写一份协议,以便以后有其它事情发生,(备注:婆婆以后的瞻养由我们共同承担,除此四间正房外的其它财产正常分配)
父母去世后遗留一房产,生前遗嘱写明由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其中二个儿子各30%,女儿40%。 现三兄妹协商既然房屋需出售后再根据出售价格确定各自份额,不如该房屋过户给大哥,大哥按照房屋的市场价的30%和40%补偿给二哥和小妹。问题是: 1、上述遗产继承,老二,老三是否需要办理放弃继承的手续。 2、放弃继承
本人已婚 父母想买房给我 写我 名字 ,但是 怎么证明这个房子是我婚后一方的, 怎么证明这个房子是 父母出资的?
离婚时一方放弃房屋产权份额。此产权部分属于赠与对方吗?此房屋如果再次交易
离婚时一方放弃房屋产权份额。此产权部分属于赠与对方吗?此房屋如果再次交易,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是否同赠与获房再交易一样要交20%的个稅?即原对方拥有产权的部分要按(交易额―必要费用)的20%交个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