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的时候,留下了土地证,爷爷一共5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收拾遗物的时候,有个爷爷的土地证,大伯不要,其他在场的婶娘也不要,大伯叫我妈妈拿。(我爸是第二个儿子),就这样多年来土地证一直由我妈妈保管。收拾遗物的时候第三个儿子不在场。前些日子,叔叔(第三个儿子)说拿来看看,结果据为己有,说很久以前爷爷说过给他的,他那时不要而已。妈妈跟他理论,他没有给回土地证。近几天,叔叔打电话给我妈说那块土地他要用来盖屋子,我妈不允许。请问,该如何处理?
我妈妈主要是对他拿着看之后据为己有的做法感到不服气,都没有好好商量的。
我在2005年花了7万块买了一块政府划拨给水电局用于建盖员工小区的一块土地,当时没有订立合同,只有水电局开具的一份土地款收据.在6年的时间里,水电局一直以这块土地里有一家人没有搬迁为由,迟迟没有办理土地证.2011年10月.水电局突然叫拥有土地的人去开会.回忆内容是:整个小区要同意建盖,图纸都准备好了,在12月底之前交清首
双方都没办法证明使用权是自己的,不过我家在那块地已经经营了二三十年,现在有人来说这块地是他们的。对方老是过来砍数,证府不敢下结论这块地是谁的,图片的标记和土地的是1:5 铅笔的粗细会影响判断。那么起诉要怎样起诉呢? 是否站得住脚?
康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以下事情该怎么样处理。 具体是昨天我爸在挖房屋地基的时候与人发生纠纷,造成那人受伤(就是在发生纠纷过程中双方有扭打,他的嘴部可能碰到石头有出血,现在他已自己去了我们县人民医院并有报警说是被我爸打伤的)。同时我家现在在挖的地基原本是我们队上的集体山,在96年时被我爸承包30
您好!A地是甲的一块私人土地。B地是一块公共土地,且B地离乙家很近。甲想在B地建房子,乙不同意,并说B地是自己(乙)的。双方争吵激烈。经公安部门从中调解,甲和乙达成以下约定:乙允许甲在B地建房子,但甲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A地让给乙。由于甲在建房前没有向相关的土地管理机关缴纳一些费用办理相关证件,在甲开始在B
本人于1999年在他人处购买一块土地,有规划证并于当年建造私房。该地属于企业改制后安置职工用地,该企业已办土地总证(该企业现已撤销但上级主管单位仍存在),现在我想办理自己名下的土地证,请问要交哪些费用,谢谢。
当年联产承包时,我父亲因年势已高不能耕种,他的承包地经我们哥三个研究,当时我哥与我小弟均表示不愿耕种(当时种钱不赚钱),于是,我父亲的承包地就由我本人耕种(承包合同也是我本人与村里签定的),承包期间与所产生的税收村统筹大干等都我一人承担.一直到土地有直补前都相安无事,自从国家实行土地直补后,他们俩就三番五次到
15年前以双方自愿的环境下本村村民先向我提出为了双方耕种管理的情况下和我互换了一块土地,当时双方都签定了互换协议并双方都打了手印为证,当年签定协议的当事人已经过世6年,在这15年来这块土地一直是我在耕种,但是到今年当事人的媳妇突然向我提出要换回当年跟她父亲互换的土地,我不同意这个女的就到我家漫骂等等,并
各位律师专家你们好; 83年我们这里土改的时候分的,邻居分到的家是在个大院里,他们家门的出入方向不是靠近街道的方向。因此他家要饶个圈才能出到街上。我家分的那块地刚好在街道旁。分地了几年,他家觉得不上街不方便,因此跟我家商量在我家那块地让出几米让他家做行走路。当时我家觉得没什么,就同意了,他家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