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土地买卖和土地证的问题.
关于土地买卖和土地证的问题. 我在2005年花了7万块买了一块政府划拨给水电局用于建盖员工小区的一块土地,当时没有订立合同,只有水电局开具的一份土地款收据.在6年的时间里,水电局一直以这块土地里有一家人没有搬迁为由,迟迟没有办理土地证.2011年10月.水电局突然叫拥有土地的人去开会.回忆内容是:整个小区要同意建盖,图纸都准备好了,在12月底之前交清首付,开发商负责为住户向银行贷款.如果在12月底之前不交清首付款的,土地一律回收.回收款按6年前买卖土地的价格加上现在的银行利息.
水电局请人设计的图纸很多住户觉得不合理.每一家都要建盖3层半的小别墅.对于这个问题,我加以解释,我未婚,和妈妈一起住,就算以后结婚了,加上老婆和孩子.最多4个人.作为一个别墅,3层半的房子,是不是太大了.所以我对于开发商的图纸不满意.
而水电局的管事人说,必须按照图纸来建.退一万步说,就算要求按照图纸来建,这样也可以,但是为什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首付款建起房子呢?
为什么我买了一块土地,也承认土地的使用权是我,为什么6年的时间土地证也没有办好呢?为什么必须要我在统一的时间交清钱呢,如果不交,还要没收土地,他们有这样的权利吗?
尊敬的律师,请帮我解决一下燃眉之急,眼看就快到月底了,如果到时候他们要收回土地或者不给我土地证,那我能找有关部门去申诉么?我只有一张收据,如果打官司,能赢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l3131……(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11-12-24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