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98年的时候开始在一个外资企业工作的,当时签合同时因家境不是很好,经人事部说,签的年数越长有什么什么好处等,因年少无知,也就这么签下一个期限为长期的合同,(到现在我都不明白长期跟无固定期限是否一样)。年复一年,从一个普通职工奋斗到现在为中层管理,但也没能体现长期合同的好处,待遇也远远跟不上现在拖
本人07年12月进公司,09年12月3日签定合同至12年12月2日(第二次合同),现12年2月被通知工厂倒闭解除合同,小孩是11年8月生的,现刚到6个月,请问就我的情况,如果公司坚持于我解除合同,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首先谢谢律师的答复! 我在8个月本人工资以外还能要求支付到哺乳期满为止的工资吗?
律师,您好!我2011年6月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因为我是外地的,当时老板承诺提供住宿,现在我已经工作八个月了,前两天老板提出要我搬出住的地方,自己另外找房解决住宿问题,每个月有300元钱的住房补贴,但是等今年6月合同到期后,补贴就没有了,即使再续签合同也是没有住房补贴的,理由是公司只提供一年的住宿,这与当
去年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约定购买其住房一套,总价71万。支付定金5万,部分房款23万。因为当时他的房子还没办下房产证来,所以约定在其办理完房产证后,交齐首付(总房价的60%即43万)。现在他的房产证办好了,可是我生意亏损严重,现在无力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齐剩余的20万首付。于是找卖家商量能否宽限一些时间,即
我是2011年6月份与公司签订合同,薪资为一个月6600税前,交五险一金。现在公司裁员,理由说我是超编人员,在我来公司之后,公司又新招聘了几名新人员。公司人事说不下书面通知,赔偿我一个月损失。请问我应该实际可以要求赔偿多少月。个人人为公司裁员的理由不足。 是2012年2月17日通知的
有个代理公司 前段时间 搞了个会议 就是针对一些中小企业 怎么发展的会议 之前并没提到过要有什么交易或者合同要签的 在会议中有个 嘉宾体验时间 其中 就涉及到一份合同 2w买他们的移动顶告10年 当时气氛比较喧闹 紧张的感觉 不到10分钟就让我签合同 当时 脑袋发热 就签了 之后 想了一下 想不通 所以想
律师你好,我在2010年与北京的一家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用工合同,但是现在公司要解除这个合同,请问公司如果这么做,应该如何补偿我?谢谢
5年前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年支付2万租金(非一次性付清),租期10年。现在过去了5年,该商铺的租金升为7万。我觉得再以2万价格出租不划算。想毁约!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什么?违约金是多少?
我是从2002年入场,到2012年1月30一日到期。公司于我 终止合同 我能得到什么相应的赔偿?是从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开始赔偿?还是从我入场年限开始赔偿?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