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的夫妻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可以作为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的依据吗?
我和丈夫属于事实婚姻,因为结婚证是他在农村自己办的,我的名字也有一个字写错了(谐音字),好像是找的空白证自己填的。已经结婚20年了,有一个女儿。现在感情破裂,为了上中学的女儿不想离婚,想等孩子上大学了再离。想和他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以后各自挣的钱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对方财产。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就是父亲外面有小三,还生了孩子,并且在外面租房10多年。然后我们在柯桥轻纺城有一处营业房。现在父亲想跟我母亲协议离婚。并且在协议里写上把此处营业房过户给儿子。并且父亲还想写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书。此处营业房在这十几年里交给轻纺城物业的租费一直是我妈妈独立支付的,此处营业房我妈妈花在上面的心血远远大于我的
老爸的车牌借给表哥,表哥找各种托词不还~老妈没办法,想通过公证处做财产赠与公证,他俩协定把属于我爸名下的所有财产归我妈所有。如果不通过离婚,只是签署这样的协议,未来会受法律保护么?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去公证呢?
1990年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关于财产分割,现在还有法律效应吗,还受法律保护吗
1990年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关于财产分割,现在还有法律效应吗,还受法律保护吗,1998年才拿到房产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如果一方起诉,会推翻之前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如果一方起诉,会推翻之前的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