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交司机,19日晚行驶途中发生急刹车,导致三个乘客与我发生口角,继而其中一个乘客先踢了我一脚(我没有证据),然后双方发生撕扯,其他乘客报警,到派出所门口以后,本来一点事都没有的乘客突然全部要求去医院住院。说我把他打伤了。到第2天他们去公安局找熟人做了法医鉴定,鉴定是骨折轻伤,我得知情况后,马上到医院找到他的主治医生进行咨询,应为医生也是我的熟人,他告诉我对方没有什么大问题,骨折根本都是不存在的问题,但是医生不能把病人的病历资料给我。我也没办法。昨天对方家属要求我方谈判,需要我赔付医药费2W(应为对方两个人住院一星期已经花掉一万)还提出15万的赔偿,还威胁说如果不答应他赔偿要求就把法医鉴定的材料送到公安局(应为轻伤就够刑事案件了)我想问下这样的赔偿要求合理吗,如果对方真的轻伤了那不是对方要多少就要给多少了,不然就构成刑事要坐牢了。如果对方是伪造的法医鉴定,我该怎么办,如何申请重新鉴定,应为对方能量很大,我怕在做出一份法医鉴定还是假的。我该如何申请重新鉴定,谢谢回答
关于私人承包的公交车,乘客在公交车上由于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碰撞扶手,左下胸骨折,当时住院后报110公交公安备案,但是目前公交车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就不给垫付了,找公安说是找公交公司处理,找公交公司说是管不了,咋办?
今年,我爸雇佣了一个装修工人给我们装修,对方10天了基本上没干啥活,给了他1000的工费了,他于11月9号晚拉走了他的工具还带走了我们部分的装饰材料,于是,我爸和我妈还有我哥,还有一个邻居,去他家给他理论,对方却叫了10几个人进门就把我爸打蒙了,那个邻居也被打了,老爸的眼部上方有个2公分的伤口,还有一个1公分的
本人在公交车上售票的时候碰到2个反扒局的的人,我要求他们买票,确没想到他们指手划脚就动手打人,然后回公司后公司也没做什么处理,当时派出所出动签了个协议赔予我1000元钱......。现在刚试用期一个多月想辞职,是否能向公司要回1000元的押金和工资,工资怎么算?
您好:我事实经过:前年五月一天下午六点天空下着大雨,我驾驶公交车从A区开往B区,行到某厂转弯下坡时,一乘客李某急喊要下车。因此转弯下坡处非停车点不能停车,我要求他下一站下车,而酒已喝多的李某(后得知其是位司机),不顾正在行驶的车辆及众多乘客的安全,上前猛抓住方向盘乱推拉,致使在高速行驶中的车辆摆动摇晃
一乘客甲在一公交车上已乘了几站,之后,被另一乘客乙从车上挤出车外,并头部受重伤,乙跑了,当时公交车司机在已知情况下也想将车开走,幸好甲拼命记上了车。公交车司机该付怎样的责任?
58岁老人乘坐73路公交车(马尾—福州),因急刹车老人的胳膊脱臼,住院11天,现在家休养,公交车公司处理事件人说,只赔付护理费,一天60元,公司还算同情赔付1000元,这样合理吗?
一乘客甲和一乘客乙一起乘坐同一辆公交车,公交车急刹车,甲没注意没站稳,撞了乙,给乙造成了伤害。他们是否都要负责任,该负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