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我母亲和父亲给我买了一套楼房,是54平回迁房,当时议价为6万5千元,等到交房钱的时候才知道小区没有大照,不给办理房照,后来我母亲和对方商量先给6万2千元房款,压下3000元保证金。等到办理房照的时候再给这3000元。房主把所有回迁手续原件给我,等到办房照的时候他们在出面更名,费用由我们出,他们有义务协助办理房照(合同上这么写着的),但当时房主是位高龄老人,不会写字,所以合同上的签字是她大儿子代签的。并按下手印。2年后小区的房照还是办理不了,此时我已经装修入住到现在将近3年了,老人的儿子经常打电话催那余下的3000元,并保证办房照的时候出面,后来我母亲在他的几次催促下便给了这余下的3000元,对方写下收条。2011年的11月份小区开始办理个人房照,当时我联系房主儿子办理房照,对方以天冷老人身体不好为由,多次拒绝,并曾诺年后办理,现在已经将近4月份了,近期我母亲又去催促对方办理房照,又被对方以天冷为由拒绝,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我现在有(拆迁安置协议,回迁费用各种收据,住宅分配通知书,住户门牌证)都是原件
回迁房超面积存在修改规划未通知我方,但是拆迁协议上有“安置房面积以房产部门实际测绘为准,按拆迁回迁价多退少补”约定。请问我还可以要求超过面积百分之三以上部分不付款吗?急盼回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想买一套没有房本的回迁房,说是一两年房本下来,交3%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过户,在中介的解释下交了1万元的定金,还没有正式签署的买卖合同,现在问了些朋友和有关部门没房本不能买卖,都说不能买风险较大,我这种房子能买吗如果可以怎么操作保险一些,如果我不买了怎么把定金退回来。
我们家子啊很久前久分家了,我和母亲和弟弟各占一定面积,但是房子都是紧挨着,我们有房子产证,前年的时候我们的房子要拆迁,在量房的时候我和我母亲和我的弟弟的房子都一起量了,我母亲和开发商只签了一份协议用我母亲的名字签的。(等于是我们三家的房子变成了一家,赔的钱或回迁后每个人都得3分之一),我们选择回迁,
我们家子啊很久前久分家了,我和母亲和弟弟各占一定面积,但是房子都是紧挨着,我们有房子产证,前年的时候我们的房子要拆迁,在量房的时候我和我母亲和我的弟弟的房子都一起量了,我母亲和开发商只签了一份协议用我母亲的名字签的。(等于是我们三家的房子变成了一家,赔的钱或回迁后每个人都得3分之一),我们选择回迁,
我是一位动迁户,动迁的时候签订了“搬迁验收单(产权调换)”。上面填写的是:予安置户型面积(㎡):104㎡ (高层)原面积(㎡):91.5(㎡) 10.4(㎡)(当初说好的是10.4㎡是动迁送的,不收钱)扩大面积(㎡):2.10(㎡)预交扩大面积款:3045元。 但是近期到银行交扩大面积的时候,告知没有104(㎡)的户型,有110(㎡)和124(㎡)的
我们是回迁户,按合同换79.56平米的商业房,现开发商盖成了101.4平米的房了,让补21.67平米的差价款,合理吗?回迁契税由谁交。我原来就是商业房。 房是2009年11月拆的,定于2010年10月30日交工,到现在才交工,按合同每天付20元损失费,现因换了窗户不给了,合同是塑钢的,现在是段桥刚的。大约7平米。谢谢了。
我是拆迁回迁户,请问;拆迁协议给我回迁79.56平米商业房,现在开发商把房盖成了101.4平米,需要补差价吗?回迁房用交契税吗? 协议是房屋最终按房屋所有产权证所登记面积结算。
我的房子是三年前拆迁的,今年的 11月1日开始回迁。拆迁时签订的合同是给一个140平方的房子,合同上写明了双方互不找差价,但是现在开发商让我补交50平方的房款,又不同意给我140平方的房子了,咨询一下,这个房款我应该不应该交。
我是个回迁户,当时回迁2010年6月末签订协议时59.89平米,据开发商说,在2010年10月改动设计图,面积增加到了71平米,现在马上交钥匙,确定面积为72平米,现在我需要补多少差价?差价的价格是由说明决定的?还有就是我听说3%的那个规定只是针对商品房的,回迁房是否同样有效?有没有法律根据?如果真要经过法律才能解决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