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房子是在结婚前老公借钱买的经济适用房,婚后也是他负责房贷,我包生活养孩子,但中间背着我个人欠了银行许多钱,现在要我再包生活养孩子,还要帮他还帐,以免以后我们两人发生变化,请问我现在怎么做才能保证我的权益?还有婚后拿我的钱打了借条有用吗?
1998年父母离异,我当时12岁,由法院判给我父亲。2002年父亲处了个阿姨,阿姨也是离异,带一儿子住我家,父亲与阿姨并没有办理结婚证。2007年父亲因癌症去世。我父亲只有一块200平方的空地,地没有土地证,只能建房子。当初由我出5000,我父亲出5000找那阿姨亲戚购买,也没有出示任何证明。2010年阿姨背地里把地卖掉。这地
我父母在我很小时离婚了,我爸爸又结婚了05年我家动迁了。父母居然什么也不给我。这难道是理所当然的? 动迁时我还没成年。
我有个妹妹,她嫁到凤阳县姓张的一家,回来姓张的一家四口不包括我妹妹在外地诈骗被当地警察抓获,然后我为了我妹妹花钱找人把姓张的一家弄出来,在弄出来之前姓张的好多亲戚都不愿出面一起凑了几万元钱给我让我不管花多少钱无能如何也要把姓张的一家给弄出来,后来我花了30万才把姓张的一家给弄出来,姓张的亲戚给了16万,
我的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家中所有积蓄用于豪赌数额在100万。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提出离婚请求怎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律师您好, 1、我单位现有一份文件,只要员工自谋职业,提出申请,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要求要自谋职业的员工写书面申请,请问,我们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我爷爷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户主是爷爷,另有叔叔堂弟的名字在户口里。平时爷爷住在我家,爷爷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由我父母代为保管。经济适用房给叔叔住。原先口头承诺这套房以后给堂弟。因突发家庭纠纷,叔叔骗走爷爷的户口本不肯归还(可能是想找人偷偷过户,老人岁数大了他可以趁我父母不在家偷偷找老人签字按手印)。想咨询
今天接到一通来自“法院”的电话,说我在辽宁沈阳,涉嫌犯罪之类的。然后询问我一些什么身份证号之类的,我并没有告知卡号之类,但说了家庭住址。最后觉得不太对劲,就去法院和公安局去了一趟,最后都说是在骗人的,问了家庭住址泄漏怎么办,警察回复我没有事,他们只是骗钱。可是,我还是很害怕。
现有一经济适用房,户主是我奶奶,户口内还有叔叔,堂弟的名字。房子给叔叔住,奶奶和我父母住。因家庭突发矛盾,叔叔骗走户口本不给归还奶奶的那页,怀疑其拿着户口本想找人偷偷过户!想问下,在哪可以查到此房当前户主是谁?是否需要什么证件,凭奶奶的身份证和奶奶本人也可前往,其它证件都没有!。另想咨询,因老人岁数
我姐因家庭问题与人发生口角,最后动起手来对方男的先动的手把我姐姐打倒在地,我姐被打倒在地的同时顺手捡起地上的碎碗打到了对方的人,导致对方鼻子上方2——3厘米的伤口,后经鉴定为轻伤,我姐也被打的住院也鉴定为轻微伤,我想问一下我姐这种情况算是那种,能算上正当防卫吗?如果是会怎样不是会这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