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生意的,顾客买了商品,就签了欠条,有的顾客两三年了都没有付款,请问法院受不受里? 我在欠条上说明了到时未付月利息5%,请问有没有法律效力?请问法院是怎样收费的?
公司不发工资,去劳动局反应情况时候,接待人员只是用了张草纸写写划划,给公司老板打了个电话,也没有正式记录,然后公司老板的一个朋友(在警队上班),让我们回去和老板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公司老板要求:1:让员工帮他买的纽崔莱保健品全款退货,并强迫写下欠条;2:员工打印有纽崔莱兼职名片,联系地址写的是公司办公
欠 条 甲方:XXXX 身份证号: 乙方:XXXX 身份证号: 乙方今借到甲方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________,用于树木砍伐费用,定于__________前还清,现以房产证、山林土地使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逾期未还清钱款及利息,房产证、山林土地使用
他给我的欠条是这样写的; 欠条 本人(XX)身份证(······)欠(XXX)75000元整(柒万伍仟元整),于期限于2013年12月1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可持本欠条到法院尤其仲裁,我郑重申明此欠条有效。 欠款人:xx
欠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还有就是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是说在威胁的情况下无效,那具体指的是那些威胁呢?请详细说明,谢谢。
前年有个欠债的人,他在沈阳欠了我家钱,也欠了其他人的钱;现在知道他去通辽了,于是我们千里迢迢把他逮到,让他在沈阳公证处重新立下欠条字据。因为此人已经把财产转移,现在只能寄予欠他工程款的某教育局把钱给他,我们就希望他那笔钱能下来,通过相关法院执行厅把教育局给他的钱直接扣下给我们!因为他这人就想远走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