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挂靠公司所产生的个人与所挂靠公司及第三方公司的法律关系
我现在要对外承接一个工程(第三方),但必须挂靠到另一家公司,这样我们三方会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与所挂靠公司是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合同达成,我与所挂靠公司及第三方如果产生纠纷(施工中及施工后)怎么处理?请专业人士给予专业的帮助 ,谢谢!
我是一名在江苏打工的一名打工者,在 前段时间,我在一家公司辞职,由于我做的是质量工程师工作,在我上班所用的电脑里有公司的图纸及一些客户资料,是我从公司的共享文档里拷出来的,在我走之前已经删除了,然后公司就把电脑恢复后,说我盗窃公司资料,并把我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没有任何说法,执法人员审讯了一个多小时
文字商标权被侵权,我方(个人)在2006年3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某文字商标的申请,商标的有效期限是2009年6月7日开始的 ,并与2009年8月份商标局发给我了商标注册证,使用范围:杂志 ( 期刊 ),报纸,期刊,书籍,印刷出版物,说明书,新闻刊物,海报。 有效期为200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6日。但于2009年发现某航空公司自办的编
一个车主通过挂靠公司介绍,在银行办分期付款买了一辆大货车,然后挂靠在此公司,并和挂靠公司签订协议:保险有公司负责购买,公司提供二维,年检等一些服务,不收挂靠费用,车主自负盈亏。车辆产权归车主所有。 此车在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一个驾驶员和车主身亡,另外一个驾驶员重伤。(挂靠公司和驾驶员没有任何关系)请
我以前在公司从事的是销售工作,我在销售机器时有的是赊销要不回钱了,公司就把这机器钱算在我的头上了,这种做法对么?这之后公司进行了工龄买断,我的工龄钱也被扣下来抵机器钱了,我又给了些现金和机器才算还清。我现在想与公司签一个不再欠公司钱但还要保存我原职工权益的协议,请指导下,谢谢!
求教:国内注册央企利用与其无法律关系的香港公司账户收货款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求教: 国内注册央企公司,国有独资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合同的付款发票上用一家法律上与其无关的香港公司收取本该国内央企公司收取的货款。 业务明细列明为央企公司与第三方的合同内容,仅在收款受益人一栏写成了这家香港公司的香港账户。 求教,这违反了哪些政策和法规。是仅仅属于挪用公款
求教:国内注册央企利用与其无法律关系的香港公司账户收货款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求教: 国内注册央企公司,国有独资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合同的付款发票上用一家法律上与其无关的香港公司收取本该国内央企公司收取的货款。 业务明细列明为央企公司与第三方的合同内容,仅在收款受益人一栏写成了这家香港公司的香港账户。 求教,这违反了哪些政策和法规。是仅仅属于挪用公款
我快毕业,去年11月就与一家国企公司签了就业协议,现在学校通知说我的户口、档案及党组织必须一起派遣到该公司,我个人呢不想把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到公司去,担心以后麻烦,想全转到老家,不知道到底该怎样做才是合法律规定的,还有我个人档案今后一生中跟我的哪些方面有关系?? 请老师讲解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