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9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由于之前在学校跟用人单位签约,毕业后我的档案就去了该企业(该企业的档案也是委外托管的,我们没入职的档案好像还在公司放着并未托管),我又新签约了另一家外企,我的档案现在第一家公司放着。我现在想把我的档案转回家乡的人才中心。请问1.半年过去了,这档案有没有什么影响?2.转回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目前国内部分人在炒香港贸易场现货黄金(伦敦金)的合法性? 2、目前国内为什么没有开设此业务? 3、国家政府对国内人炒此黄金有何说法? 3、我们大陆内地人炒此黄金是不是可以受到香港政府的合法保护?谢谢!
您好!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目前国内部分人在炒香港贸易场现货黄金(伦敦金)的合法性? 2、目前国内为什么没有开设此业务? 3、国家政府对国内人炒此黄金有何说法? 3、我们大陆内地人炒此黄金是不是可以受到香港政府的合法保护?谢谢!
员工人事档案在人才市场托管,每年的托管费应该是用人单位缴纳还是员工本人缴纳?请问有关于这部分的法条说明吗?(深圳的)
通城县人事局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2000]236号文件向2010年招聘教师收取人事档案托管费每人每年300元,但该文件的生效日期是: 2000年08月03日,那么这之前的档案托管费也按每人每年300元收取是否合理?本次通城县招聘的教师有30位是被通城称为“四大生”的代
你好我大致的说一下情况,我在有啊开了一个店铺找了一个专门从事店铺管理的托管公司进行管理签订了合同上面有主要的2点,被托管的店铺要在一年内赚到我交给托管公司的费用如果管理公司赚不到我交的费用 就退还我减去已经赚取的利润之外的资金还有一个写的就是要在托管费用交完之后合同生效,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有啊停止了
我2004年大学毕业,档案一直放在学校,去年去学校缴纳了5年的档案托管费1200元(240元/年),将档案转入黄石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并缴纳了托管费60元/年,现在因办理上海居住证事宜,需要调档,可是人才交流中心的办事人员说要缴纳从04年毕业至现在的人事档案管理费2100元,而且以前缴纳的费用不能抵消,这样收费合理吗?我
我原籍陕西,后在广西上大学,毕业后(2001年)档案与户口全迁到河南三省,两年后离职,且未办理手续。去年(2011年)12月去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将户口迁回陕西,同时单位将个人档案密封后和一个回执交给我。我现在想找一个地方放档案,但好几个管人事的地方(如我们县人事局,上海市人才市场等)都以程序不对(档案不能由
本人去年跟一网友签订了代客理财合同,平台在香港金银贸易场的一家会员。资金30万人民币。 目前剩下1万5千美金多,合同7月份到期,合同规定我承担本金的20%亏损额就是6万人民币,剩下的又操作者承担,不知道到期后能不能顺利拿到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