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一件案子想咨询一下 秦志北,男,38岁,孤单一人从东北哈尔滨来到江苏省如皋江安镇中心村20组他姐夫家已经六年之久,前年他跟随如皋市高明镇建筑老板在苏州木渎打工。09年12月22日下午从18米高空坠落,造成重伤,在苏州木渎医院抢救,才间隔二十几天,于2010年元月十六日晚上11点多钟,他姐夫接到老板的电话说伤者已经转到如皋市高明医院,随即他姐夫与其村书记一行五人到高明医院探望,未见老板,医院方面出面接待的!因为高明医院属于乡镇级的医院,当时怀疑医院的医疗水平有限,是否能救治。因此与医院发生争执!在此期间报警,高明镇派出所出警,来了两名警员处理!在警员的调解下,当他们五人准备离开医院的时候,遭到院方的集体殴打和围攻!两名警员见事态难以控制,立刻向派出所报告,请求增援!直至派出所两次出警后,才将封闭的医院大门打开,将他们五人带离医院,带去派出所! 现在高明派出所反而将伤者姐夫定为故意伤害!于本月8号将其刑事拘留! 请问这件事其姐夫应该怎么办?
打架造成的人身伤害案件是双方都有责任,还是造成伤害的一方面责任。打架造成的骨折没有拿任何凶器,只是拳头打架。法院会怎么判?
我叔被别人用拳头打伤头部门(致骨裂)报警后,要求派出所抓人,但派出所人说要等法医的验伤报告出来,这样合理吗? 如果法医验伤的话必须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去验吗?
我儿15岁中学生,前几天辅导课结束后在回家途中不明原因被已退学的中学生用刀砍伤头部,(该学生现是初二 但前不久退学),被警方传过,但现在仍逍遥法外,我急需该学生得到法律制裁,请问我怎样才能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我们能得到那些方面的经济赔偿,赔偿额怎么计算
老公被人打了,对方全责。老公眼部骨折,医生判定的结果是轻伤以上,重伤以下。对方现在已经拘到拘留所,对方家属想要私下解决,我们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要赔偿金。
我在超市上班,前天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被一顾客打,她打我时我也还手了,我没有严重的伤,但有皮外伤,那个顾客在打斗中衣服被我撕烂了,我的衣服扣子也都掉了,我们拨打了110,这个顾客是当地老百姓很霸道,110没有处理,她天天去超市里闹,想让我陪她3000块钱,最后是超市给了她钱才算了,我想咨询下,当时出事时超市
一朋友请客吃饭,吃饭时喝了很多酒.A在喝酒时骂了B,B上前打A,C劝架,B打C,C忍不住和B打起来,B不服电话叫人,半小时后来了三十于人,围住A和C让两人道歉,C道歉后被B叫来的人架到了一边,B让A道歉,A不从,B用盘子砸A头部,盘子碎后飞起把D脸部划伤约七厘米伤口,请问A、B、C对于D脸部伤痕都负有什么责任,分别是多少责
我父亲自驾工程机械车辆于施工地点,因车道占位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被打伤至鼻梁骨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腰椎骨骨折。 责任在对方。 不知道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该如何得到应得的赔偿?
我雇佣的司机给某施工工地送塔吊。工地雇佣的吊车,在吊卸塔吊臂时将另外一根约两吨重的塔吊臂从平板车上被撞击落下时将站在车下的司机师傅当场砸死。各位律师帮我一下我想问:司机有什么任任(说明四季度雇佣活动即将车开到指定位置,解开绳索)他的责任应该由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