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条出具方,但实际情况是借款人投资的经手人,借款人也是明确了解这个事实的
我是借条出具方,但实际情况是借款人投资的经手人,借款人也是明确了解这个事实的,借款和利息都是过我的账户的,但是过程中也多次说过风险自担的情况,有证明人,有我名字的投资合同,现在投资公司僵局,而且公诉机关已经准备刑事诉讼,借款人看回报无望以民间借贷到法院起诉我,我这个情况要如何应诉或者调解?是否可以投资合同受益人转移等方式处理?
请问借条只显示月和日,没有年。这种情况算是借款日期不明确吗?
请问借条只显示月和日,没有年。这种情况算是借款日期不明确吗?谢谢回复
现有借条一张,借条上借款内容有部分字迹被改动,不是我的字迹,借款人签名和手印可能是我的,这种情况怎么
现有借条一张,借条上借款内容有部分字迹被改动,不是我的字迹,借款人签名和手印可能是我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借条上有借款人签名也有投资担保公司盖章,我可否视签名人为借款
借条上有借款人签名也有投资担保公司盖章,我可否视签名人为借款人吗?
民间高利贷隐瞒事实出具合法的借条,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请问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5年1月11日在本人朋友向张某借款的借条上签字担保。借条写的借款金额是60万元,月利息1.5分。而事实上借款是50万元,月利息8分。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借条上签字担保了。请问:本人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本人该采取什么办法应对?
您好,我想了解下,我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给别人写了欠条,但是没有事实借款关系
您好,我想了解下,我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给别人写了欠条,但是没有事实借款关系,打官司一定会输吗?
你好!请问借款是借条注明以代收货款作为借款抵押,但事实是货款由借款人取走
你好!请问借款是借条注明以代收货款作为借款抵押,但事实是货款由借款人取走,并将生意转给他人,借款人失踪,这种行为构成诈骗嘛?
我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了,借款人是在经手人处签字,我也在下面经手处签字了
我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了,借款人是在经手人处签字,我也在下面经手处签字了,债权人把我们两个一起,起诉了,我怎么样才能说清楚我不是借款人,要拿什么才能证明我不是借款人。
借款期限写成十二个月,但是实际就十个月,借条上面都有借款人的
借款期限写成十二个月,但是实际就十个月,借条上面都有借款人的手印跟签字
有人拿我出具的借条起诉我,但我不认识,并且也不存在事实借款!
有人拿我出具的借条起诉我,但我不认识,并且也不存在事实借款!我能刑事诉讼告她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