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们村里的房屋被政府征用而拆迁,拆迁后2007年十月我和我老婆登记结婚,2008年政府补助了我两套住房。有相关的文件证明分的这两套住房是按拆迁时拆迁户数而定下来,还有份文件注明只要是我们村的,拆迁时满了法定结婚年龄的男性无论登记结婚与否都可得到政府补助的两套住房。问题就是现在这两套住房是在婚前拆迁的,而住房分到我手上的时候我却结婚了。那这住房是属于婚前财产呢?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望告之
想问有关“婚前房产”的问题。。。 在《新婚姻法》中的提到的婚姻关系是这样说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
我和女友于今年10月结婚,在此之前我们两个同居生活了一年多,我想请教一下,在婚前同居其间我们两人各自的工资和奖金等收入如何界定其法律属性?是否是双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现行婚姻法是否会对这部分收入判定为共同财产?是否会因两人结婚经过一段时间后转化为共同财产?请好心人解答,并告知我目前所涉及的婚姻法是哪年通
我们俩还没注册结婚,他定了套房子,首付是他借的,以后的一切债务由我们两个共同承担,那婚后这属于共同财产吗?按揭贷款是否等于商业贷款?按揭贷款是否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 可是他现在借的首付的钱也是要我们以后一起还的,所谓的买卖合同指的是房产证吗?还是交首付时签下的合同?
各位律师辛苦了!现有一婚前财产约定的疑问请求帮助:如果婚前财产公证中涉及不动产,是否必须过户至财产约定中指定的产权人名下方可生效?如果在财产约定书中不写明具体的财产明细,只笼统的写“双方婚前、婚后的一切财产归某某单方个人所有”。这样写是否涉及无效情形?公证处是否同意?恳请各位帮助! 如果只是双方签字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的时候,(未成年、也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就已经在男方名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房子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且两人结婚时间已经超过8年。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
请问律师,我未婚,由父母出资给我购置了一套房产,全款已付,合同是以我的名字签订,网上也进行过备案,为个人所有。契税也已经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在婚后的话,该房产被认定为婚前的财产是否会存在异议?如果我结婚是开发商未予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去进行公证处理呢?盼望解答。
婚前我母亲的使用权房(租赁卡户口本只有我母亲一人户口),房卡户口改为我(租赁卡户口本均只有我一人),时间点是在婚前变更的,请问这套使用权房属于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如何分割
律师您好!我正准备结婚。我自已经过多年努力工作有一笔存款。我父母要求我做一个婚前财产公正,但我对此有所顾虑,怕影响相互感情。我想问问: 1、如果我保存好存款凭证,证明这些钱是婚前取得而不做婚前财产公正是否可以? 2、如果存款只是5年定期或者10年定期,到期后怎么办?续存后的钱还属于我一方所有吗?假如第11
请问婚前是否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才算个人财产?如果不用财产公证的方法,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让婚前财产在婚后也属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