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诉讼,会判离婚吗? 2011年4月第一次起诉,判不准离婚,后上诉到中院,10月判维持原判;分居至今一年多,请问2012年重新起诉,能判准离婚吗?
两人结婚十几年,有两个孩子,由于男方原因不能一起生活,已经分居半年,两个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期间男方经常骚扰导致孩子不能正常学习生活。女方决定起诉离婚,家中房产、田产、还有两个孩子抚养费用怎么分割。(两个孩子均不愿意和男方一起生活)。
我老公起诉我离婚,现在有一个商铺产权是我的名字,是我哥转让给我的。如果我在法庭上出示一张我欠我哥房产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意义吗。这张欠条需要公正吗?法律会不会不认这个欠条,法官会不会把我驳回来。这个商铺还会做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我想咨询您几个问题。我有一亲戚,夫妻双方经常吵架,感情不和,结婚8年,女方曾在娘家住过过3年,现在男方想起诉离婚,请问以下财产如何分?1.房产。房产是男方父母置办,并且房产证是男方父亲的名字。2.土地使用权。他们家是农村的,主要种植蔬菜大棚,土地承包是在婚前,男方家承包的,并且当时是按男方婚前家成员数承包
我是一个长期在外务工的打工女,今年31岁,湖北公安县人,于2000年3月在父母亲朋撮合下和现任丈夫结婚。他是湖南安化县人,今年39岁,也同样长期在外务工。现有一男孩7岁,在湖南老家小学就读二年级。由于两人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感情基础,处于长期冷战中,早已没有一起共同生活下去的必要。我于2007年提出离婚,从2008年
第一次诉讼是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离婚,法院没判离.那第二次再提起诉讼是否还可以以感情无法复合为由再次提出离婚?再次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法院是否会受理???
之前我们认识他就是游手好闲,生了女儿之后他就对我不闻不问经常不回家,到现在都没有联系过我,我们已经有半年多没在一起,他这种就属于遗弃家庭,让我在精神上受到伤害,导致感情破裂
我是现役军人,与配偶感情已经破裂,但是配偶坚决不同意离婚,前几天已经判了,结果是不离。第二次诉讼判离的机会有多少?配偶不是军人。
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未判决离婚。现第二次诉讼离婚,开庭对方没有到庭,法官打电话问他,他以没有收到传票为理由,法官说等第二次排期,再次进行传唤。分居已经7个月,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二次传唤他还是不到庭法官会怎么判决?如果对方到庭,还是不同意离婚,能判决准予离婚么?(另对方已经在分居期间将夫妻共同
你好,2010-8-18登记,因性格不合,婚后多次发生冲突,我于本月第二次提出离婚,对方要求返还订婚及首饰,我不同意,我的意见是我所购买的家电不要了,这样法院会判不离吗? 你好,可是法院的在厅长和我说,如果我不放弃,会考虑判我不离,另外,还说不好界定我是不是骗婚,我感觉有点吓唬我的意思,搞我的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