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爷爷的名字,其爷爷已过世70多年,其大伯也已经去世,由于时间久远,且其相关继承人数较多,资料缺失,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律师见证的方式与其主要的继承人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登报公告。 1、请问这种方式买卖房屋是否妥当? 2、其他人员若对其继承权存在异议,其诉
安徽池州一个县城规划区里,有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合法房产证,现因老房年久了,80年代建的,急需危房重建,去城建局打过很多次申请,都没有批复。2001年就规划了但目前规划一直没有实施。规划区内很多人未经批准已经重建了,政府都没有干涉,现在我家的房子也开始建,建到一半,政府下了违建停工通知,要求土地收储安置处
他们一什么名义收钱,合理合法吗? 前段时间我们村有人盖房子,县政府几个部门有人来收费:建筑面积(院子大小)20元/平方米,房间500/间。我们村在省道旁边,属定陶县定陶镇。
我家在闽侯县南通陈厝村由于房子比较老旧了有 裂痕墙壁有些晃动 本来自己有块地拿去批一下不让批 后来只能把原来的房子申报危房重建,到村里问了一下说房子在 红线 之内申报危房也不能重建 只能到外面卖房子可是家里面的经济不是很好没有办法。房子有什么方法可以申报一下重建. 麻烦各位帮帮忙
我大伯有一间危房(老式平房)因为年纪过大已经没能力修建, 与我爸商量后,有我爸翻建,给我大伯一层居住。应为我们这边是郊区马上就要拆迁了,以后的赔偿他只得赔偿一层的赔偿金,其它的都归我爸所得。 请问这个协议书该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应? 还有我大伯没念过书没文化不识字,家里就他一个人,光棍一个。
我以96年从村委转让来当时集体所有平房危房2栋,有转让协议。整修后延用至今,今年小部分坍塌后即自行重建,稍扩大,原180平方,现200平方,未完工,无相关危房评估及重建审批手续。行政执法责令停建,现已自行拆除。现想按原墙基尺寸位置重建可行吗?如何操作?请教,出出点子。(有当时重建前自己拍的危房照片、村委盖章
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丈夫的名字,其丈夫已过世,其现定居于香港。并且已经取得公证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但是由于房屋先被定为危房,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公证的方式与其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全权委托我来修葺房屋,办理过户。 1. 请问是否需要先将房屋修葺以后,对方才能继承,然后再过户到我
60几年的老房子了,已经破旧不堪,下雨天会漏雨,电路也都有故障。现要重新翻盖,但因年代已久需要更换房产证[民国的],已经办理了1年多房产证是好了但房管局又让我们要弄土地证,拖到现在还不能重新盖。但已经很难住人了,请问能不能申请危房翻盖呢?如果可以要怎么做呢?
请问一下危房已经批准重建是否可以在重建时扩建 (在原来已经倒塌的危房原址上重新建)我们家6个人,但是 被批准重建的只有14个平方。 我们是否可以申请扩建 ?要那些手续和程序。 再请问 已经倒塌的危房已经找不到任何相关证件 (街道可以证明)是否可以在原址上重新建房 需要那些 申请和程序
我家住在农村,由于以前为了省钱.老一辈的相邻邻居大都把房子联着合墙同造,同地箍且钢筋和水泥使用较少.年久了大多早已经成为了危房.现在我家房子已经拆除,准备造新房,可是邻居们对我们盖新房提出了很多要求,迫于无奈在这里还望敬请律师给于帮助.他们提出的要求有:1,到村里压钱(房窝保证金);2,东西各3家邻居的房屋在若干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