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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买危房祖屋后拆除重建的产权问题

买危房祖屋后拆除重建的产权问题 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丈夫的名字,其丈夫已过世,其现定居于香港。并且已经取得公证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但是由于房屋先被定为危房,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公证的方式与其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全权委托我来修葺房屋,办理过户。

1. 请问是否需要先将房屋修葺以后,对方才能继承,然后再过户到我的名下?2. 危房修葺是否需要进行申请?房屋的内部结构能否进行修改?比如2层改成3层?
3、修建以后的房屋产权能否过户?
请各个大侠详细解答,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j005(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1-30 10:2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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