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破产房地产公司的普通债权人,公司破产前至现在都没有交完土地出让金,也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却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登记,现在法院对债权还没有下裁定书,破产管理人给银行进行了抵押优先实物受偿。我的问题一是房管局登记违法,应该诉讼撤销原登记,致使抵押无效,现在诉讼撤销还有必要吗;二是管理人明知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房管局的登记是违法的,而没有及时诉讼撤销抵押登记,导致其他普通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是否能够追究管理人失职的经济赔偿责任?
问:债权人B企业可以在哪个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申报这100万元的债权吗?
A企业和B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债券人A企业尚未支付债权人B企业的100万元货款。随后,债权人A企业分立为C企业和D企业。后来,C企业和D企业分别破产。
问:债权人B企业可以在哪个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申报这100万元的债权吗?
A企业和B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债券人A企业尚未支付债权人B企业的100万元货款。随后,债权人A企业分立为C企业和D企业。后来,C企业和D企业分别破产。
先注册一个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借钱,再把借的钱洗到个人账户里,最后让公司破产,这样赚钱违法吗?债权人有办法追回欠款吗?
开发商破产申请受理后 法院不接受债权人上诉吗 02年高法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有效
02年 高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71条5项规定 特定物买卖虽未转移占有 但相对人已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不属于破产财产 可法院的人却说 02年的那个规定 是什么。指导性文件 他们按破产法执行 又说 房屋买卖不属于特定物 破产法规定 破产申请受理前 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可通过破产管理人取回 我交全款 没得到房
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阶段,经法院确认债权金额后,重整方案未得到债权人通过。重整阶段债务人仍在经营,在经营期间,债权人因销售优惠对债务人产生的债务可以清偿债权吗?
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公司在国内有注册,中国注册的公司名和母公司的名字就多了(中国) 两个字,中国注册的公司除在上海有买一层的办公大楼,其他资产都是母公司的,公司破产,我们合同还有半年才到期,这样公司要怎么赔偿我们?如果公司办公楼卖掉还不够付员工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因家中父亲不是特别懂关于债券担保的问题,在父亲朋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选择让父亲及其他相关人作为担保人,就签字了,但是现在借款人已无能力偿还银行的贷款(每年有好几万的利息),现在已然牵扯到担保人了 ,请问担保人应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行政起诉起诉起诉人有权在庭审中直接向被告提问有关案件的问题吗
我是行政起诉起诉人有权在庭审中直接向被告提问有关案件的问题吗 我是行政起诉起诉人有权在庭审中直接向被审判长提问有关案件的问题吗 法律的哪个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