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河南省许昌县库庄乡西库村的村民,我组组长为全组村民从2011年开始向承包商追讨土地欠款,直至2012年2月份才追讨到2万多元,然后把2万多元按照每户每人50圆的标准分发给组内村民,其本人并未从中牟利。 然而却被其他组干部告下,乡派出所以敲诈罪将其逮捕。本组村民知其冤情,联名上书并按手印,请求彻底调查此案,释放为民请命的人,乡政府却只以已调查取证,证据确凿推脱了乡亲们的请求,不再重新调查,已经定案。 在此,想请求各位律师,如果要替我组组长洗刷冤屈,应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另外,他这个行为属于敲诈吗?他并未从中牟利。 多谢帮助
尊敬的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在经过学校的路上,手机被偷,价值一千2百。如果找到小偷后,他拒不承认,拒不偿还,该怎么处理这个案件。他以路上自己捡到为由,并将其变卖,认为是自己的财产,怎么办?希望各位前辈能指导一下。谢谢!
2011年10月某晚,在广州做工、湖南籍的杨**外出吃夜宵后一直未归。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有人在广州市**区的河涌发现了他的尸体,并报了警。 杨阳,现案的当事人,死者同村同姓的亲友,在正打算吃午饭时接到了死者的堂哥杨民打来的电话,要求他带上三千元钱当作火葬费立即赶到了出事现场。 在接到报警后,**区**派
因为一些问题双方签订协议,我们签的协议,没有写清楚:对方并不承认打人事件,我们也就不提出这方面的事件,然后协议上有的内容也没有打人的方面,我方答应撤回关于乙方的一切诉求,但是对方并不承认打人,协议上也未出现打人字样,我方对打人事件的回应是,坚决认为该对方并不承认打人就没有打人方面的赔偿,现在对方却说
一个孩子于11月26号从原单位拿走一部照相机、录相机和电脑主机,派出所的鉴定价值是一万九千多元(二手市场实际价值只有七千来块),11月27号该单位报案,得知单位报案后,涉案嫌疑人主动返还了所有财物,该单位同意撤案,但没有去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12月29日被派出所传唤。请问这个案件是否可以撤案?
您好;我是女孩子我想咨询的是现在我和我男友不谈了他现在来跟我要钱,说从谈到分手用了他多少钱都要还他,我们谈了有大半年,之间他用我的钱我也用他的钱,现在他无中生有的说汇给了我1000钱,还当面给我400等等---这些他都是骗人的,我不承认他还说要找三四十个人带我家来闹事,我问他,钱都给你了是不是就会罢手不找我家
你好 我2002年向对方借过8万元,他是有家室的,邻居之间也经常看到过他,可能知道我们这段关系,之后快2009年的时候去外地做事,现在回来后准备向我追讨这笔钱,但我一下子拿不出来的,可他说如果不还就告我欺诈,我就怕他当时有录音,所以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他能告我吗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