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40几平方米的老房和一块宅基地,由我父母继承遗产,最近我们农村要进行复垦拆迁,国土局应怎样补偿?或者我们应该如何争取怎么样的利益?
例如拆迁需要先评估 然后需要审批 然后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 去年就吵吵动迁,宣传类补偿的文件也接到过,今年拆迁办才进入,现在正和住户签协议,协议内容中拆字号 拆迁许可证一栏为空,回迁安置房屋 地址一栏仅写XX某村政府回迁楼 摇号选楼 请问这是否可以。 还有去年年末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
我的农村地位于北海市广东南路,村名叫十二间屋,今天去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协调时,她们说我们的地属于集体土地,个人不能买卖,那开发商是如何得到我们土地的城中村建造的权利?还说在2007年的时候土地就归他们所有了,那为什么时至今日才来征收?而且征收的标准十分的低,整体的赔偿额度才一千八百多万,其中包括了回建地
请问一件事,我祖母于1996年去世,留下40几平方米的老房和一块宅基地,由我父母继承遗产,最近我们农村要进行复垦拆迁,国土局应怎样补偿?或者我们应该如何争取怎么样的利益?可以要安置房吗?先谢谢您们!
农村的老房子,1998年以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名字都是爸爸的,1999年,换土地使用证新版本的的时候,儿子悄悄地把土地使用证换成了自己的名字,土地所的人也没调查,也没征求爸爸的意见,就换成了自己的名字。2000年,儿子出车祸死了,儿媳又嫁人了。现在房子要拆迁,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成了难题。请各位懂法的的人给分
你好,我曾经上学时户口被迁移到了学校,毕业后户口落到了镇街道户口为空挂户,现在老家被拆迁,村里集体公摊面积我没的分合理吗?另外在现行每人35平方的补偿政策是否也没有?寻求法律帮助,能给我相关解释.谢谢!
我是湖北潜江周矶范新的 我是2006年做的房子 做好之后也没有拿任何的手续证件 我做房子的时候是买的地做的 而别人是对里分的土地做的 现在这里要拆迁 我去土管局问了一下 别人是我家的是属于国有土地 别人的是集体土地 如果拆迁的话是否一样
你好!我们家是在2003年拆迁的当时家里是3口人当时我还没结婚,当时土地款呢就不是一次性发放的就是每年发一点,就这样一直发了3年后来就停了,到了2011年也就今年11分说是可以拿余下的土地款了,(在03年到2011年中间有很多变故05年我结婚。08年我爸因病去世,09年我家老婆给我添了个儿子)当今天我去拿土地款的时候村里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