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而单位以续用我为由,不予补偿,是否应得到补偿。单位又说;如果主动离职是不予经济补偿,因工作中犯错被开除的人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以上说法是否正确
劳动纠纷,我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可以,得到补偿的机会有多大?
本人于08年开始就职于一家日本企业的办事处,08年年底这家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开了一间工厂,并正式成立了现地法人公司,但是由于公司主要人员都居住在市区(我住在长宁区),为了便于上下班,公司买了车作为班车每天接送大家上下班,但是由于下班时间不固定,老板不走谁都走不了,我向公司提出了加班费的要求,但是公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2004年7月签定的实习合同,2005年7月签定5年的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31日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能得到,补偿金额应怎样计算?谢谢!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我是,2008年5月20日参加工作,期间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2008.5.20至2009.12.31),之后因怀孕又续签了一份合同到2010年11.18日,现公司有意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能够得到公司的赔偿,如果能得到赔偿,能赔偿多少
本人因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现申请报告已获得批准,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取经济补偿?另外,此类经济补偿是否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还是按照我们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
公司合同期满时,发生调动且调入一家子公司,若选择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由于公司调动,调入另外一家子公司,公司名称、办公地点都发生变化,若不去,选择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与单位签定两年的合同于2008年年底到期,可当时我正处于生产和哺乳期 合同就延迟一年到2009年的年底哺乳期结束。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法里有相应的条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