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因出租车司机拒载发生口角,司机踹了我朋友 ,而后撕扯起来,最终惹恼了他,把司机打倒了。司机没有严重受伤,当时在医院看了诊断只是‘头皮挫伤”,医生还说没什么事情处理处理就让他走。但是他住了好几天的院,做了一些检查。我们没有办法,也就不管他了。 时隔半年多,忽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说对方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为由起诉了我朋友。由于长时间在外工作,在家门上发现传票的时候已经超过了上面的期限要求。传票上说我朋友不到场也不会影响判决。 现在我们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第一、没有按照规定日期出庭,怎么跟法官解释,如何获知审判结果,审判结果还能变么? 第二、如上所说,司机并没有受什么伤,产生的住院费、误工费、补助等费用,是他自己坚持住院检查产生的,并非必须的费用。我们如何让法官判决我们赔偿合理的费用。 期待您的回复。
我和老婆回娘家探亲,期间我爷爷被人欺负了,我去找那个人结果打了起来,混乱中他哥哥上来打我被我打了一拳,他用铁锨拍在我的左侧额头致面部轻伤,又用铁锨拍我老婆手上小拇指断了一截,经鉴定是轻微伤,医药费我花了五千,我老婆花了小四千,现在一个月了骨头还没长好,还没拆钢钉,我们应该向他索赔多少合适?
我妈妈在五金商店买东西被人误会没交钱~五六个人围着我妈妈~~我妈妈和他们发生口角~在争执中妈妈膝盖骨裂了~被鉴定轻微伤害~后来令我妈妈去了医院~然后就没有了下文~后来报派出所~调解不成~我妈妈是做服装的~现在不能劳动~以后腿部也不能做重活~我想问怎么办~赔偿多少?标准多少?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