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要解散,领导说我们可以转去做别的项目,但是我不想去 ,因为那个项目完全跟以前做的不一样,请问如果我不愿意去的话,公司能否给我一定的补偿?
本人在公司工作4年,由于公司效益不好,总部要求公司破产倒闭,而我正好在休产假,请问这种情况我应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另外依据是劳动法中哪条?
我们公司只是部门倒闭,公司给的方案是调部门和提前发年终奖也就是一个月底薪感觉不公平,请问这样合法吗?
哺乳期间,由于公司被收购,新厂方买断所有人以前的工龄,就是做满一年赔偿一个月,那么我现在是产假期间,我是2009年7月进的厂,是从2012年1月26号开始请产假的,如果公司买断我的工龄那应怎样赔偿?
我是一家商贸公司的往来会计,负责销售单据的保管。去年11月份业务员将一张没有客户签字的销售出库单交给我,我当时没注意看就收下了。当我发现这张单据有问题的时候这个业务员已经离开公司了。我打电话给客户,客户告诉我款子业务员已经结清了,现在公司让我赔偿损失,请问我应该赔偿全部损失吗。
2012年2月15日,公司人事口头通知我公司裁员,无书面通知,裁我的理由是人员超编,我是2011年6月15签订的合同。期间公司还招聘了其他人员。但是裁员的时候,新招聘的不在裁员之内。我提出了双倍补偿金,公司不同意。2012年3月8日,公司又在找我谈这个事情,我咨询了常州劳动局答复公司裁员无书面通知也可以。请问我要求的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