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产权纠纷(涉及变更/终老的问题)
我父亲与他哥于1993年10月13日签订了农村购房契约,购买他哥的房子。契约经当时村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契约签完后,我父亲拿了他哥房子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的名字是他哥哥的老婆。由于我父母都是农村人,文化程度不高,子女年纪尚小,不太懂相关规定,所以一直并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后来因经济发展,房子的地价节节攀升,我父亲也知道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可以更名,后多次到对方索要身份证,对方不肯,一直未果,拖延至今。2008年,房子进行了重新修缮,目前该住房是我父亲的唯一住房。
询问:可否直接拿契约和未更名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去国土局办理相关的更名手续。
当时,在签订契约书时,我父亲的老房子,引用契约原文:
A代表我父亲,B代表他哥的老婆
1.A原来的二间平屋,归B使用到老后再归还A所有;
2.B未死前,A不准出卖房屋,B也不准出卖房屋;
3.A二间平屋归B使用后,出现房屋任何纠纷一切归A承担;
4.屋内所有东西一律不动;
5.屋内自来水、水表、谷柜锅灶、电灯线都不动,不计现金;
6.房屋四周树木由B处理;
几年前,B通过手段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名是我父亲的)拿到手上,我方多次讨要,不肯归还,同意B可以居住终老。注:B不住本村。使用证的名字也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老房子被B出租给外人,租户重新将房子的瓦片、地面和里面的隔墙重新装修。我父亲只同意B可以终老,并不同意出租。
询问:1)B出租该房屋合法吗?
2)如不合法,租户的装修费用和租用费用该由谁来负责?
为什么我这么详细的写明事情的经过,都没有人来回答
看来都没有人可以帮我了*********
兄弟共同拥有土地,17年前叔叔一人占用,期间要过几次没要回来.近日由于附近土地增值,叔叔找了司法关系说自己使用很多年全部土地就属于他.请问这块到底我们还有还有使用权么?能要回来么?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我需要做些什么?
内黄县法院执行村集体企业40间厂房,不带土地使用权,已流拍了,要抵债给我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要我们坼房,咋办?该厂于1986年建厂时以每亩1500元将土地交企业使用,法院提取到合同规定,“40亩土地作价60000元,只参加利润分红,不付利息”。我要求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法官说,不能执行集体土地。请给予帮助为感!
原本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转租给了村外的一个厂,租金分配给了农民,四五年后,该厂居然在农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集体土地证,若拆迁的话土地补偿就属于那个厂而不属于这个集体的农民,村委的做法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农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办理土地证得厂并没有给集体组织一分钱,只是村长串通一气搞到了证,村长要付什么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
我们村在1961年时把村里的一片土地以每亩大概60块钱的价格转让给一个林场说是让他们育苗用,当时好像没有合同,村里了解此事的老人说当时没有签合同,现在林场要把土地卖给企业,不知从哪弄了份合同,我们村还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可能吗,
1.该房子能否出售 2.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3.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4.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1.非该集体成员购买,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2.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3.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