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村2008年修国防路占用耕地,国家给了补偿费,补偿费中的安置费和地上物补助费没有异议,只有土地补偿费有异议,为此村委会开代表会研究并通过将土地补偿费的80%归失地农户,20%归村集体(因为我村共有105户,被占地的有98户)同时在下次分地时要少分到相应面积的耕地。失地农户也拿到了土地补偿费的80%。 2009年又占用了8户农民的林地(我们这已经林改了,林地都分给个人了,同时村委会领导也换人了)这次村里却没有按一期占地那样补偿,而是将补偿费中的安置费和地上物补助费给了失地农户,却将土地补偿费全额扣留给村里了,同时告诉失地农户会议记录也没有了,我想知道村里这样做合法吗?这部分土地补偿费到底怎么处理才合情合理,麻烦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律师:你们好!今年广西南宁市东快环路建设征到我家地,这块地是我家在80年代开荒耕种到现在的。现在村队收回这块地作集体的,补偿协议都是村队集体代表去签字的。我想问:1、这种情况,我家这块地能得到什么补偿呢?2、在补偿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是不是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而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
征地补偿费下发到家庭应如何分配更合理?是按户口分配还是按家庭现有成员分配?
我家征地补偿费下发到家里了,可是家里的成员因为如何分配的问题意见不统一。我家承包土地时有8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大姐、二姐和我。现在爷爷、爸爸已经去世,大姐、二姐出嫁户口迁出,哥哥和我娶妻,多了大嫂、侄儿、我的妻子和女儿。请问应如何分配?
今年我家的一部分农田被征用了,这田是公公18年前就分给我们种的,要我们养他,但是田亩本在我公公手上,现在他说补偿款是他拿,可他已经18年都没种田了,一直是我们种,养他了18年;请问律师:这补偿款该谁拿?
我村民小组在1980年土地承包时分配给小组,由于每户承包面积较少,加上土地质量又不好,大多数户放弃耕种,所以有人就开发耕种到现在.现在由于城市建设征用,该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政府正式发布土地征用文件以后,开始土地征用时未死亡,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往后托,鉴定合同时已经死亡。请问死亡者是不是有成员资格?
爷爷有一块田地,由于当时爷爷把这块田地免费给朋友栽种,作证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里也就把这块地做在了朋友名下,后来我们知道了就把地要回来证也就变更了,可变更时我爷爷已经百年了,我奶奶和叔叔农转非了,我两个姑姑已经嫁人了,所以变更的证就做在了我父母和我三人的名下,现在这块田地被征用了,那补偿款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