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您好,我村2008年修国防路占用耕地,国家给了补偿费,补偿费中的安置费和地上物补助费没有异议,只有土地补偿费有异议,为此村委会开代表会研究并通过将土地补偿费的80%归失地农户,20%归村集体(因为我村共有105户,被占地的有98户)同时在下次分地时要少分到相应面积的耕地。失地农户也拿到了土地补偿费的80%。
2009年又占用了8户农民的林地(我们这已经林改了,林地都分给个人了,同时村委会领导也换人了)这次村里却没有按一期占地那样补偿,而是将补偿费中的安置费和地上物补助费给了失地农户,却将土地补偿费全额扣留给村里了,同时告诉失地农户会议记录也没有了,我想知道村里这样做合法吗?这部分土地补偿费到底怎么处理才合情合理,麻烦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绎龙(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2-03-13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