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保限制问题,我哥以借用我的名义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若后续我自己要买房时,将房子以赠与方式过户给我哥。请问:1.过户时能否住房按揭也能一起转到他名下;2.赠与方式过户与普通二手房买卖过户在税费方面会有什么优惠;3.过户完成之后我再买房时,应算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谢谢!
我和男友没有结婚,我名下有一套住房是我父母写我名字的,如果现在再购买婚房的话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就算第二套房产了,如果写一个的话,到时候如果产生离婚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第二套房产的话需要多出哪些费用?谢谢 还有如果房产不写两个人名字,做个财产共有约定有法律效率吗?谢谢
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小轿车是左转,电动车直行。撞后轿车车主离开现场,事后被警察找出,电动车主目前左胫骨闭合性粉碎性骨折。小轿车主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伤者医疗费怎么认定?补充一下,小轿车主是在上班时间开着公车办公事的。
我伯父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时,出车祸死亡。肇事者当时超速行驶,并在案发后自行报警,称其只是将我伯父撞到未致死,有第二辆车经过将我伯父碾压致死。如今法医认定却有第二辆车,并且是第二辆车致死,但第二辆车逃逸无法找到。那么请问第一辆车的肇事者要承担多少责任? 若我方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应该怎么办?
2012年2月25日,本人驾驶大客车,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左转,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到大客车的右面的尾部车厢,照成摩托车驾驶员昏迷,交警要去本人那几十W去垫医疗费,还没有责任认定呢,说不拿钱去,叫拍卖公司拍卖大客车,求法律援助,,,, 伤者在昏迷中,交警要求本人拿几十W去垫付医疗费,他家属也在医院照看。
您好,我在去年2011年10月31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将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撞伤,当时被判全责,但是现在我才知道,骑车人过人行横道必须推着过,但是当时她是骑车过而且是黄灯过,现在伤残鉴定是九级。 我想咨询下,我现在还能否到交通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什么,将我的全责改变一下吗?
我和先生于2006年已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是我和他的名字。此外,2009年他在他奶奶上海的房子产证上加名,而我本身也和我父母共同拥有他们现住房的产权。请问,我和我先生是否都属于已有两套住房,属于限购对象?因为第一套房子在郊区交通不便,我们希望在近处再购一套,不知是否可操作?
本人以前在浙江省大学附属医院工作,工作了八年,以前单位一直认定本人是事业编制内人员,在离职时单位也给本人出示了本人是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但经省政府相关部门鉴定本人不是事业编制内人员,本单位出示的证明属单方行为,不予认同。在浙江省内省级单位所属事业编制人员是不用缴纳养老金,但编制外人员根据浙江省社保厅20
婚前我老公家出的首付买房A,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婚后我们共同还贷3年,之后后男方父母又出20多万还清房贷; 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买一套房B,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后我们共同还贷2年,之后女方父母又出20多万还清房贷; 之后卖掉房B的款,用于购买一套新房C的首付,后由我们共同还贷; 如果离婚,房A和C会判给谁?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