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脑城上了19个月班,未签劳动协议!在2012年1月30号上班,到公司后被老板无故解聘,而且没提前通知我,这19个月期间一直是口头协议工资从最初的1600元到2011年的2100元,没有买社保之类的。请问我的劳动仲裁该如何提出诉讼!公司属于注册的公司我已经在工商局打印了公司的注册资料了。
我是属于武侯区这边的。在上班这19个月期间任何的国家规定节假日我们都没有休息过也没有补贴和补假,请问我的经济补偿可以要求那些项目呢。我的电话18080839700,QQ;2499885008 希望得到有关律师的帮忙。
我想详细咨询下 关于我的补偿金额是怎么算的呢,就大概时间从2010年5月1号至2010年8月底薪工资是1600元+(提成),2010年8月至2010年底也就是2011年春节放假前是1800元+(提成),2011年春节后上班之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对我做出辞退时工资是每月2100元+提成(从2012年1月22日--2012年1月30日的春节工资并未结算给我)。
其次就是在这19个月工作期间国家规定节假日都并没有放假-也没有补休-而且没有补助,因为电脑城上班国家节假日是我们最忙的时候。
在一个就是没有买社保,综合上诉这些希望得到一个具体大概的补偿数字,根据这些如果我找律师帮忙费用怎么算,大概是多少呢。
我们是小村子里的厂子,有好多人不愿意上保险。因为得扣一部分工资,而且干不了太长时间,说是白交。这样的情况,可以签订劳动协议吗?规定短期的劳动时间,几个月或一两年的。
用工单位与劳动服务公司之间有没有用工派遣合同和协议我不知道,但我没有和劳动服务公司签合同更没交保险,用工单位也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发生工伤,我申请了劳动仲裁提交的证据均是用工单位的证据,现在劳动局告诉我撤诉用工单位,转诉劳动服务公司,理由是用工单位已拿出劳动服务公司出具的我的工资表并盖上了用工单位
我是去年公司出钱送我参加技术培训,培训费用13700元,时间4个月,月薪5000.当时与公司签订了协议,在公司工作5年,若3年内辞职,需要偿还培训费用与4个月工资,共计33700元,3-5年期间辞职偿还一半。今年11年1月公司以项目进展缓慢为由,减少我的工资500元。12年1月公司又以项目为开发成功为由,减少我的工资500元。现在的
我私人搞装修,无资质,雇佣临时工干活,因为工人干活操作不当从脚手架坠落赞成瘫痪,我已经支付10万多医药费。 双方协商解决,工人方面要价太高,无法支付,应该怎么办? 由于工人自己失误能不能减少赔偿,我们双方应该从那种程序可以解决争议?
我开了一家农机配件商店,有一个修理工在我家修车,这样能互利,我负责他的住宿和吃饭问题。他挣他自己的修理费,我挣我的配件钱。怎么写一个协议,他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与我无关。急!!!谢谢
劳动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 是否享受和劳动合同同等的权利
劳动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 是否享受和劳动合同同等的权利 谢谢您 再问一下 我是属于停薪留职原单位还给我上着保险 现在这个单位没有上保险的情况下跟我签署的聘用协议书 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 我能否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呢 我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