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都是农村户口,他离过两婚,第一次小孩及他的户口都跟他妈,第二次小孩及户口是跟他,而我是第一次结婚,请问我们俩结婚再生小孩,是属于超生吗?
男女双方在前次婚姻里均生育一孩。男方有一女孩,由母亲抚养。女方有一男孩,抚养权在其亲生父亲那,但一直在女方身边照顾。女方户口不在当地。男女结婚以后,是否能够再生育一孩呢?
请问再婚夫妻女方丧偶,且女方生育过2个孩子,如果再婚还可以生育小孩吗?
我们是少数民族,男女双方都是农民,女方与前夫生育过2个小孩,前夫死亡,现女方户口已迁出,2个小孩归男方抚养,如果女方再婚且男方是初婚,他们还可以生育一个小孩吗?
男方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只有一个判给男方,再婚后女方是离婚未生过孩子的,结婚后还可以生育一子吗?
只有一个判给男方,再婚后女方是离婚未生过孩子的,结婚后还可以生育一子吗?
律师好:看标题,说细事,很简单,却麻烦。母亲结婚时家有公公,二年后去世。房证名为公公。老夫妻在此房做小生意。七年后继父与房管办重新签订使用权证。三年前继父也去世了,房产证现在是继父名,户口本上也只有他们夫妻二人,都是本地常住户口。继父在签订使用权房证时在底卡上注明:承租人口:二人。辈数:一辈。老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