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是农业户口,后来外出读书的时候把户口迁到了学校,毕业以后又迁了回来,但是户口本上面写的是非农业户口了,去年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名下还有一些田土,我想问我还能拥有这些田土吗?我现在在农村没有房子了,我想在我家的农田上修建住房,还能不能啊?
原背景:原告(我姐家同村村民)及被告1(我姐夫的父亲)被告2(我姐姐及我姐夫) 传票上原告所陈述事情及要求:由于被告自家无土地可使用,经多次请求后,原告出于同情心达成约定如下:被告建房以后如该地段要出资建房,被告仍要按其它建房一样补偿给原告。本村补偿标准如下:靠路的18户人家土地其标准是1W2一米,原
我家居住地在农村,91年我应征入伍,97年转为专业士官。同年我出大部分资金,其余部分由几个姐妹共同出资新修建楼房一栋,父亲为户主,在此之前三个姐已出嫁。父母均一直由我和几个姐妹共同抚养,2002年我转业回家,自谋职业。户口落在老家原地,也住在老家原地,且无其它房产,但为非农业户口。2008年我哥死于大地震,此后
本人是城市户口,有一亲戚在农村。本人想在农村搞养殖,并以他的名义承包了他村上的土地,现在准备建圈舍,但怕投资建好以后发生土地,以及圈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纠纷。毕竟全部由我出资,想让他给我写一个证明,证明是土地是以他名义承包,但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为我所有的证明。谢谢。
我原来是农村户口,没有参加工作之前在我们村有土地,但参加工作不久我的土地被当地政府无偿划给我们村因建设乡村公路占了土地的农户。(说明我们村有1、2两个组,1组的人参加工作没有把他们的土地划出,只有我们2组的划出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用法律手段把原属于我的土地面积拿回吗?
我爷爷二十多年前承包了一块土地,我爷爷与我爸分家的时候当做财产分给了我爸爸。其后的二十多年也都是由我爸爸打理,现在土地上的银杏树价值百万左右,我爷爷现在又打算说把土地连同上面种植了二十多年的银杏树全部交出来,重新与另外两个叔叔分配(他们也都已分家二十多年)请问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这么做?这属不属于我家
我们家之前租了一块地,就要到期了,请问一下,到期前我们跟村委会更改合同时间,直接延长合同期,可以吗?违法吗? 这样承包的续租是只要村委会盖章确认就可以,还是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啊? 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
1.该房子能否出售 2.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3.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4.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1.非该集体成员购买,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2.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3.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