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帮在他朋友的舅舅家吃饭。结果来了一些人 不知怎么的就打起来了。当时我弟弟朋友的父母都在场。结果我弟弟受伤了。他朋友的父母看对方家有人住院了。就让我弟弟也去住院。当时我弟弟朋友家给拿了医药费 说不用我弟弟出钱就住院就行。可最后早对方没要来钱。就管我弟弟要医药费钱。 有一天把我弟弟骗去他家。我弟弟朋友的妈妈拿出一张她写好的欠条让我弟弟签字。我弟弟不签字。他妈妈不让我弟弟走。把门锁上了。我弟弟被逼无奈。就签字了还按了手印。这种情况下。欠条是否有效呢。我们不给他这钱。他要告我们。
在2010年5月份由于一次工程机械租凭纠纷中,对方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用黑势力威胁的情况下让我打了一份5万余元本不该由我来承担的证据说明!
今被逼签下一张欠条,但欠条无欠款日期,无签字只有手印,并且当时除对方亲属并没有第三方在场,能生效吗?{其中有一人是对方女儿的男朋友,不知道算不算第三方},急求详解!!!!
二月10日,前男友向我借5000元钱,我借了他,然后我写下欠条让他签了字。但是没有按手印。说好一年内还清,可现在他想赖账,不愿归还。说那张欠条根本成不了证据,就算告他也是白告。我想请问:这没有按手印的欠条可以当做证据吗?
购房合同协商不一致,在被威胁不退定金的情况下被迫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前几天在万科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头一次购房不了解情况,稀里胡涂的签了认购书。在签购房合同时发现万科提供的格式合同里有关面积差异的部分对买房人很不利。经过两天的交涉,万科坚持不愿修改一个字,说格式合同不可修改,并威胁说不签可以,定金不退。。因为认购书中提到:乙方若签订认购书,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万科的购房
我是2009年2月16日起即在海安一轴承公司担任网管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2010年2月15日劳动合同到期并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即2010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15日)。我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期间,每月工资都是被拖欠2个月才发放。2011年7月之前,公司发放给我的工资是2400元,2011年7月起到2011年12月,公司发放的工资是3000元
我大约5个月欠向一家借贷公司,借了一笔钱,当时约定,如果本金不能及时归还,可以一直先还利息.利息是20%,约定的利息一直在还,可2个月前他们突然要求我还违约金.当时有约定是如果利息和本金都不归还,才有违约金的.他们突然要违约进,而且给我计算的违约金已经达到了本金的4倍. 当时借钱的时候,借了3万,后续已经连本金带利息还
欠条是欠款人自己写的,欠款人签字、手印都有,没有公证人和还款日期。
欠条是欠款人自己写的,欠款人签字、手印都有,也写清楚欠款金额了,只写了欠款日期,没有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么。而且欠款金额也比较大,也没有公证人。 欠条是一年前写的。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没有任何公证人。而且欠条注明了,此欠条只在我手里有效。也就是说,我活着的话,欠款只能还给我。而如果我出了意外,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