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省××县的失地农民,2010年征用土地时,县国土局拒不执行物权法第42条第二款及××市的相关政策(安排失地农民年满16岁以上的解决社保、医保、失业险等)国土局这种作法,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了吗?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谢谢
仲裁书下来了,我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没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我没有合同,工作时间十五个月,不支付双倍工资,没有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只有经济补偿金。我是被单位辞退的。
案由:因对珠海市**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6月期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向政府采购单位的经办人王先生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贿赂行为,共计行贿28.8万元。是不是禁止 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是从9月23号到10月13号请的20天长假,上班后得知部门领导把我9月份的考勤48个小时的周末加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补到事假里,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判决书上说了是恶性买卖是否就可以申请国土局注销其国土使用证,还需要重新到法院开证明注销其国土使用证吗?
09年八月底在我县某小区看上一套房子,并交纳2万元,会计开的收据上是认购金,并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注明一周内交首付。但过后得知开发商五证不全,就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遂提出退房,并且没有交首付,但开发商不同意退款,后无奈之下只得继续购买,但一直没交首付款。2011年开发商手续全了,十一前后交了首付款,并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