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单位有劳动协议,没有劳动合同,出了工伤,单位去办理,可是人劳局不给办,没有劳动合同,这合理吗,
员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工伤认定后公司可以对该员工进行处理吗?
公司有安全章程,但该员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公司肯定要付出医药费等等~~医药费等等社保基金会支付~问题是~如果造成残疾~公司就又要涉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部份社保是不支付的~但会要求公司支付给受伤员工。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照劳动法要求付给员工该得的赔偿,但公司
我有一位朋友,他在上班时被车间主任狠狠地打了两巴掌,造成头痛不已,脑部昏眩,继而引发了心律不齐等症状,后经住院治疗(十二天)后已有好转,医生建议其在家卧床休养一个月,他目前还时有神智恍惚、视线模糊等现象,请问象他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如果单位不同意认定,他是否能以自己“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无
我是2008年5月11日出的工伤事故,我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完了,我去劳动局做劳动能力鉴定,他对我们说,要一年以后才能做,也就是要等到2009年5月11日以后,就是因为我的首诊病历上有“重型颅脑外伤”,但我现在颅脑已经完全恢复了,我不想在这里等那么长时间,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我该怎么办? 我让首诊医院我的主治医师给
只要认定为工伤,即使病情稳定,或已经停止治疗,是不是一年、二年过后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法律有没有限定时间?如果没有,那不是十年、二十年过后都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这是一份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大致内容: xx人在x年x月x时许,在xxx单位工作时,右手受伤,经诊治,诊断为右手食指裂伤伴桡侧指神经断裂.经该单位向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我局按规定受理后,经审核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决定xx人在上述时间 地点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 如果可以,该得到怎样的赔
证 明 甲方负责人 于2010年 月 日星期 于乙方职工陈广杰证明有劳动关系。职工陈广杰在澳门路附近苏州河码头工地因工作时间内左手大拇指被磨光机割断2根筋和韧带,详见〈病例卡〉,确定工伤。同意申请工伤认定。职工陈广杰确定工伤鉴定后,甲方负责人 愿意承担责任。注:《,违章操作》根据《中华人
我在煤矿上班, 没有签劳动合同,右锁骨骨折,打了钢针,要六个月以后才能拆钢针,请问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当时只是双脚往前一撑、车子呼啸而过,回家才发现脚剧痛,当时是中午回家吃饭,因为脚太痛,下午请假没去上班。
请问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时间限制吗?从出事到现在33天了,还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哥哥于今年8月参加一公司的施工队修隧道,主要是开搅拌机。在10月17号的时候被机子绞伤右手,至今住院。请问还没申请工伤认定,现在可以去申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