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均属再婚,他带一儿我带一女,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与该地办事处签有回迁安置房协议,安置分为两期,一期分配一套我们让与其父母居住,二期尚未分配。由于感情不和,我现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定我与女儿的安置房份额的归属权,法院以安置房不实际存在为由不予判理,请问安置合同不能作为依据吗?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如果法院判定不了份额归属,那我可以协议请求分户吗?我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与前妻2010年6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现在前妻的父母以前妻有精神病为由老是闹事,经过司法鉴定,前妻现在为无行为能力人。 那我们的协议离婚是否就无效?前妻的父母不到法院起诉,以此为借口要求我巨额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能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离婚吗?? 那前期的父母能起诉撤销吗?
我现在以经跟前夫在法院协议离婚了,可我现在对当时做协议不满意,可以重新起诉吗
我现在以经跟前夫在法院协议离婚了,可我现在对当时做协议不满意,可以重新起诉吗 当时孩子归我,他每月给三百块的抚养费,到现在一年了也没给一分,我现在觉的孩子的抚养费给的有点少了,可不可以让他多给点。 还有结婚住的房子是他爸给我们买的,当时离婚时没有分,现在可以不可以重新分
我妹妹小孩不满一周岁,她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经过协商准备协议离婚,可是到民政局咨询后告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不可以协议离婚。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都说协议离婚不在此限,可是民政局就是不予办理,你能怎么样?
离婚前双方协议,如一方出轨,离婚时,出轨方将车和房子赔偿给受害方,现在已离婚(男方出轨,没有实现诺言),协议离婚时,在民政部门,但是男方强迫女方离婚,没有谈这件协议,男方现已和第三者在一起,请问,女方现在是否可以到法院申请协议执行!
我是再组家庭,后老伴没有工作,单位给我分的房改房,后因夫妻不和才闹上法庭,后老伴就想要争得房子。最后经法院协调解协议如下:后老伴有终身居住权,待百年以后房子由我儿子继承。我想咨询的是:后老伴现在又想闹离婚要分房子,想要到法院起诉。我想知道如果法院受理以后,原来的协议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她会不会真的把我
我们在最后一次开庭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同意男方给我10万补偿,法院和律师的意思是孩子一般都会分给我的,我才同意只要10万,之后判决书内容也是这样判的,孩子给我,给我10补偿,都没有提出上诉。可后来男方不给孩子不给钱,我去法院执行他们只受理执行钱的申请,不受理孩子,现在孩子还在男方那,钱也没给我,现在男方已
我与丈夫均属再婚,他带一儿我带一女,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与该地办事处签有回迁安置房协议,安置分为两期,一期分配一套我们让与其父母居住,二期尚未分配。由于感情不和,我现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定我与女儿的安置房份额的归属权,法院以安置房不实际存在为由不予判理,请问安置合同不能作为依据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