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办理电信宽带业务的时候,电信的工作人员没有对于电信的格式合同当中的格式条款提请我注意。但是一年后我去电信营业厅取消电信宽带业务,工作人员就说出合同当中的条款(客户参加乙方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并享受乙方优惠资费或领取过实物的,自宽带接入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须使用满二年以后方可办理注销(拆除)宽带业务。若提前注销(拆除),原享受乙方的优惠资费须全额补缴,属领取过实物的,须完好无损失的退回)。可是在当时我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提请我说有这样的事情存在。现在人家解释说他们只能根据合同做事,而我却认为该格式条款不应纳入合同。请问:对于我这种情况,该条款生效吗?
它的格式条款是否应该被纳入合同?
拆迁开发商以其提供的是固定格式条款合同为由,拒绝修改格式条款,并且不同意签署补充协议该怎么办?
开发商以印刷好的格式条款为由,不同意协商修改关键条款,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并且针对关键条款,开发商不同意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还以国家强制拆迁政策相威胁,该怎么办?
本人新购房屋,当时在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未经提醒,关键条款第九条第四项: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此条被开发商给划掉了,但是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按了手印。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出据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能不能收房,不收房违约是谁来承担责任。开发商划掉此条款有无法律意义。
我和某单位签订了高速公路路基的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有许多争议,但是这些争议都是对合同中的有些条款各自有各自的理解,许多事实对方都矢口否认,然后总是按照有利于他们的去解释。 《合同法》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几天前,我去佛山致用电脑学校报名学电脑,当时一共缴了学费,住宿费和押金共两千四百多块,并签下了“一经缴费,此费不退”的协议,四天后(四天时间只上了一节课),因家里突发急事需要退学,学校却以协议为由不退费,招生专员更是避而不见,更不接电话,学校领导也推卸责任,不退学费,面对这样的状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中介给的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的交易流程: 1.买家将首付交中介,卖家将房产证交中介,中介代行保管之责; 2.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家见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写有自己名字的收件收据后,通知中介将首付交给卖方; 3.买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用写有买家名字的房产证作为抵押,审核买家资料后同意放贷。银行将尾
商家在销售商品中(手机)在价格标签上印制“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字样,是否有规避商家义务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上的支持?
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以格式条款约定发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这种情况下业主怎么办? 补充: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设了一个笼子,先让购房者交钱,然后签认购书(认购书写明了必须于多少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不退钱),再签他们准备好的格式合同。这种情况下,业主不得不签了。 请各位赐教,万分感激!